本帖最后由 tina1981 于 2011-12-28 16:59 编辑
1.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至少给予员工三天的婚假。 2.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比如女方第一次结婚,男人二婚,就不能享受晚婚假。 3.晚婚奖励办法: (1)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一周; (2)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 (3)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4)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 4.夫妻双方有一人或者两人是再婚,用人单位也应该给与婚假,因为再婚的法律地位与初婚是相同的。 5.员工结婚证上的日期在入职以前,进入公司以后以办婚宴为由请婚假,单位应该批准吗? 单位可批准事假,没有义务批准婚假。 6.婚假期间遇到法定假日怎么办? 顺延,婚假包括公休日即周六周日,不包括法定假日。比如婚假三天,国庆放假三天,员工可请假6天。 7.国家明确规定婚假期间应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晚婚假期间工资各地略有不同. 8.试用期内的员工也可以享受婚假,企业也可以与员工协商规定在试用期后享用,但应慎重。 9.婚假/晚婚假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休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规定为一年。 10.申请婚假时,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可申请路程假,路程假期间待遇不变,路费自理。 1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的丧假,若不在同一个地方,可申请路程假,路程假期间待遇不变,路费自理。 12.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13.《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待遇:(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14.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