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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按国家规定辞职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quote]以下是引用babyblue1107在2004-9-14 9:13:00的发言
8 E8 _$ F: @, b' g, C谢谢三石!但是我还不是很明白。合同中有规定“无故单方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元”,那么我提前30天辞职是否算无故解除?因为无法接受每周六天的工作时间(无加班费),又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离职造成违约而支付违约金,是否有好的建议!谢谢![EDIT]用户“babyblue1107”于2004-9-14 9:16:30编辑过此帖。[/EDIT]
2 ^+ c) X H/ I$ F, j) e; B**************[/quote]- h) `0 {, R l
合同中有约定的话,就要按合同约定执行,但你的合同中是否同时约定了每周工作六天?或者还有其他的不合法的约定,如果没有那么是单位先违反合同,如果有那是违反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你都可以以此作为辞职的理由,而不用支付任何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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