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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是否要赔偿招聘、入职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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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21:48:2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我公司有这样一条规定:新进大学毕业生,与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若员工在三年内自愿离职的,将返还公司支付的生活补贴,同时赔偿公司招聘过程和新员工培训
. d6 N% J" V9 s8 P0 h, t; W(培训是通用培训,不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的)所产生的费用。
3 C$ @- h& C& g7 f4 s  e+ ^         该条内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说明并写入合同中。我想请教,这样的条款合法有效吗?+ @4 Y& _* |# u# G' K
热爱与执着可以击破所有障碍。希望自己成为更有生活态度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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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1:51:50 |只看该作者
培训费补偿,是要签定另外的培训协议,公司给员工培训需要产生费用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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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19:21:22 |只看该作者
不合法,新人入职培训是公司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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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2:11: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希望能给一些明确的法律条款来支撑。
热爱与执着可以击破所有障碍。希望自己成为更有生活态度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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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2:10: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一半饺子 发表于 2012-11-24 10:25
5 k5 r) w! h6 X- R3 ?3 [个人认为,生活补贴费用约定是正常,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本项协议违法。如果一方违约, ...
5 T, U* ~/ e# l
我认为,生活补贴应按未完成约定期限返还,作为通用培训,没有签订培训协议,是不用赔偿的,而招聘费用是用人单位为了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不应该由员工承担。这就像之前以为博主提到的,在咖啡馆面试,咖啡费由谁提供一样。但本人作为公司的HR,而且负责招聘包括签合同,我很困惑我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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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6:19:57 |只看该作者
    未入职前的培训是不需要赔偿的,生活补贴在约定范围内的是可以的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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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4:12:23 |只看该作者
明显无效,企业本来就有上岗培训的义务  除非你这个是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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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0:25:47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生活补贴费用约定是正常,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本项协议违法。如果一方违约,按协议将承担法律责任。但培训,法律法规却做了明确规定。员工试用期内离职且产生的培训费用员工本人不用赔偿。但转正后发生的培训费用,培训前公司需与员签订培训协议,员工违约按协议要求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没签订培训协议的不应向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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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09:47:54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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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09:11:46 |只看该作者
可以要求赔偿招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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