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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 有感于“失业保险条例”的霸王条款
我不同意本文作者的观点。
' U7 c# B# R6 D' g2 c4 e/ }1、条例中规定的缴费比例是你说的那样吗?请查一下。5 @# T- F7 O9 W
2、你从事HR几年了?我感觉你根本没理解条例。( ~8 n8 e* k6 a9 l \
3、我不认为是“霸王条款”。就北京市而言目前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基数是统一的即“统一征缴,一单托收”。就是用一个基数(以养老为准),每年社保经办机构在3月份核定,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基数核定后一年不变。 & s! q* r' r, A* ]* C5 N* m
4、只有缴失业保险满一年后,如失业符合领取条件者才能享受待遇,辞职和自动离职不行。* A2 p/ u, t0 H' V$ J
5、要看到失业保险给失业人员解决了“一定的”后顾之忧,为重新就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失业保险最常领两年,国家出台政策的初衷我理解只是救急,关键还得就业。+ R& p$ c' p: k8 m- s. ]! t9 w
6、这几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有一部分国企员工失业,如果没有失业保险,社会能稳定吗?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只有履行缴费义务,才能享受你应得到的权利。1 Z# W3 }$ w/ g+ I0 T( H4 _5 J/ D; F& Z
7、当然,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总体来说是不高的,但这需要一个过程。我认为有总比没有要好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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