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6-7-28
- 注册时间
- 2011-8-30
- 威望
- 41
- 金钱
- 1418
- 贡献
- 606
- 阅读权限
- 50
- 积分
- 2065
- 日志
- 1
- 记录
- 0
- 帖子
- 225
- 主题
- 9
- 精华
- 0
- 好友
- 14
签到天数: 15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注册时间
- 2011-8-30
- 最后登录
- 2016-7-28
- 积分
- 2065
- 精华
- 0
- 主题
- 9
- 帖子
- 225
|
各位前辈,最近在处理一起工作碰到如下疑问;望各位前辈能给予指点:) t4 [- C+ U7 H; J9 F& \
案例背景:
P9 Y K& N" z; j8 |- z 公司有一下属独立运营的子公司因经营亏损,于是大老板(非法人;法人是其他人;实际经营人是一股东,他有其他公司在正常运作)说公司关闭将员工遣散;那么一遣散就牵涉到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因公司去年一直亏损已经资不抵债了;现在发放工资缴纳社保都是跟兄弟单位借款来发放的;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是来补偿的话公司财务是没钱了~在处理这个问题有种疑问就是:- `2 S7 a# @% v! l% }1 j( K
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公司将固定资产进行变卖后;将变卖后的资金先进行发放员工工资和缴纳社保;如有剩余钱的话再来发放补偿金,如补偿金达不到法定的标准;员工肯定不答应的那么势必会走仲裁甚至诉讼程序;我想问这种情况会追究法人或者股东的责任吗?或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风险?
8 T+ {7 e6 t% C7 i: e 老板不想走破产或者注销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