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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理劳资纠纷的几点体会编辑2012-08-14 初次发表
0 r1 @5 L" d# ^$ @0 D2 U由于公司最近业务量大,下班时间经常拖后,导致班车司机师傅加班过度,情绪不好,同时总经理对他印象越来越不好,最终在11月26号让我解除他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规定了上下班打卡、上班时间必须在公司内,而这个司机四个月来没有几次打卡,我几次提醒他也不当回事,而我们就以这个名******除他的劳动合同。由于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不上下班打卡,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Q, R- v, S1 k; X7 \9 X+ |
昨天在劳动局调解现场,争议的就是三点。# @ C9 _1 |: y5 C' ?2 n
一是补偿金有没有的问题。9 o+ v K* f, x1 I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入职不到半年者补偿半个月的补偿金。对方坚持要求没有违反公司制度,要支付补偿金,而我拿出入职培训时的他的签名,以及公司员工手册里的条条框框。制度虽然没有很明确的规定不打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违章制度,但是我们最后有句话,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节有公司人力资源部解释。最后,调解人员也无法可说,建议没有补偿金了,对方也同意了。这一点,我们赢了。从这可以看出,入职培训多么重要,入职培训的签名多么重要,还有就是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措辞是多么重要。
1 V' T: D( o) O% C+ b 二是加班工资基数确定的问题。- G, y% D9 j5 C' j. I) |
由于司机进入公司的时候只是谈了工资2000,没有具体的细分。现在他计算加班工资的时薪是2000/21.75/8,同时我予以反驳。这几天我查阅了好多相关的劳动法规,由国家的也有浙江省自己的。其中,+ W! Q# L/ y9 Q8 P6 o& Z
u; Z3 C. `9 K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 o; P3 Y: ?
+ [/ T, C% U5 `4 }% C* x( U
浙政办发[1995]19号, b/ h# N, v! c3 J6 u2 ?4 _5 P
1 W/ `1 k/ z0 x6 K. ?' t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和物价补贴)为计发口径;对于难以划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的企业,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计发口径。) r' t. O( [; B. z: }$ v" _8 I8 X
* \" z4 f5 G3 f我们坚持按2000的70%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么一算2000*70%/21.75/8,每小时差距3块多。一开始调解人员还占在对方的立场,可当我拿出这个文件的时候,他也无语了,回办公室查阅了好久,说,小李,你是对的。哈哈,这一点我们又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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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P, W, @4 H' `3 n 可见啊,熟悉各种相关的劳动法律是多么的重要的,特别是各地方劳动厅颁布的条条框框,这个会在以后的工作深入中慢慢的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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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班时间开始计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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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班车司机,肯定会提前在集合地等的。我们要求8点半到集合地集合,9点上班。司机8点就要从家里开车出发。问题就纠结于这,他是8点开始算上班呢还是8点半开始算上班呢。这个问题我咨询过劳动监察大队,咨询过仲裁科的人,咨询过资深的HR前辈,咨询过我两个做律师的同学,他们给我的答复是8点从家开始出发一直到8点半100%不属于上班,8点半开始严格来讲才属于上班。双方就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调解也暂告一段落。双方都有继续调解的意思,所以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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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T) E! k5 v- e8 H! t5 y; T 亲爱滴朋友们,你们说这个加班时间应该从几时算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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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段时间查阅的相关劳动法律条文以及咨询的HR前辈和律师,学到了确实不少东西。再就是通过亲自查阅相关资料,也打开了思路。 T" q" N8 N& y$ y4 H9 u7 v
& e1 p0 ~; q% K; `4 v “实践出真知”这句话是真的。" H$ |' h- R5 Q4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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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一点体会,拿出来分享一下,望各位不要拍砖哦!% y) G6 n* `* L. T9 ^- |1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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