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12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草案——浅析(四)

[复制链接]

17

主题

4

听众

999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3-2-20
最后登录
2021-1-18
积分
999
精华
0
主题
17
帖子
12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10-6 15:40: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第三十四条 [超时效处理]超过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又无法定中止、中断事由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裁决驳回当事人仲裁请求。, Q- {, e% n" [- U9 Y& u$ k 超过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期限,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申请时效限制。2 k! Q( i# ^1 z4 u, A 第三十五条 [时效中止]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申请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仲裁申请时效继续计算。其他正当理由包括:7 Y, U! v. ^# ]3 T (一)突发或紧急公共事件致使当事人行为受阻碍的; 5 G6 Q: n/ M& |0 V1 [, B a+ U(二)经医疗机构确认当事人患病或住院,行动不便的; Q7 }6 U5 D5 L# @, i5 \ (三)经公安、司法机关确认当事人受到人身限制的;' S4 g- l2 C# ~% H% O (四)劳动争议仲裁院认可的其他理由(何谓其他理由?法无明文不为法,尤其是作为行政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院没有立法之权利)。9 y& h6 K! _4 U( T4 T 第三十六条 [时效中断]仲裁申请时效因当事人向有关部门(什么是有关部门,显然这种扩大的不明确的解释是不确定的,导致当事人无从适从。)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如果有关部门1年都不出处理意见,是否意味仲裁时效无法确定?而且有关部门是否有义务一定要作出处理意见呢?),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纠纷发生时,则意味着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履行义务,如何确定明确拒绝履行义务。如果二者的时间冲突时,以哪一个为准?充其量应该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该当事人的请求或主张”)时起,仲裁申请时效重新计算。 / m' u/ h% ]* O( W. I1 g当事人主张时效中断的,由主张方负责举证。 . D1 ?/ K4 Y9 y; p* ?! ~: v第三十七条 [保护期间]当事人的权益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往前保护2年,对超过2年的部分,不予保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年的规定和60天的规定明显冲突。此规定也没有法理依据。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往前2年即前2年实际上没有劳动争议?没有劳动争议又如何需要保护?如应该属于保护的,为何超出2年部分不予保护呢?劳动法并没有剥夺当事人的这部分权利。这种权利的剥夺,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权剥夺? 4 x& [0 @ o* P & _2 I J! p7 Z暂时就写这些了,有兴趣也可到www.laweasy.cn上看看。

1

主题

4

听众

7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11-9
最后登录
2007-11-10
积分
7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26
沙发
发表于 2007-11-10 10:42:00 |只看该作者

RE: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草案——浅析(四)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15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11-20
最后登录
2007-11-20
积分
15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46
板凳
发表于 2007-11-20 14:28:00 |只看该作者

RE: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条例草案——浅析(四)

跟大家介绍一下自已,我是中国培训热线(www.px33.com)我们主业务有:各类公开课,企业内训,企业顾问等!) a5 m( W1 B- D! _ 在近期11月24、11月25日两天在深圳这边有个关于新劳动法的应对课程,如果还没有上过这门课程的企业可要注意了!因为这会关系到企业的成败!有其它需求也可以跟我联系!1 R4 n! q% z6 ^' u6 q; m7 Z5 P1 y' T 联系人:张先生 13725570108 TEL:0755-22304248 ) m, ^5 z0 L/ {) y4 ]8 T5 M4 W4 h# J' k QQ:906089599 2722941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