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i7 O# l2 M$ S- i 今天接到女儿的电话。
. T+ P7 E( p5 Y! w0 [' }因为在到上海之前,女儿的班级里正在进行“三好学生”的评选活动,学校要求各个班级选一名“三好学生”参加学校的选举。评选标准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能尊敬老师和团结同学。
9 w* E2 X @3 B9 P1 v9 f女儿的学习成绩在班上排在前五名,而且喜欢管事,是班上的代理领导人之一(班长还没有正式任命)。她对自己能否评选上并不是很自信,因为她说:与同学的关系很一般,好朋友只有七八个人。
- Q; I- B {' u" ^( u8 w因此,和女儿的谈话中涉及到了这一问题。
9 z8 L3 |+ E. O我问女儿,“三好学生”选出来了没。 ! r2 E9 D. }4 v6 Q* ] v8 N- B( T
女儿说,不想谈这个事情。
. p- R, L2 `: q$ _+ o2 u" S) a我追问到:不是你吧? p2 t& Q, ^# y- ?
她说:不是 ! D. W! b+ B' t1 j6 R6 N. K: K# }
我又追问了两次:是张小?是李小? : }* C8 ~, W0 K
她都说不是。 3 |9 U1 n. h8 s- g0 ?) [' M8 j/ z' y
张小和李小都是女儿的好朋友,在家里经常听到他的名字。 . d; L/ i. E7 Y9 w9 Z( m5 ~
女儿后来跟我说班上只有七个人选她,一一报出了名字。(女儿还是个念恩的人)
$ w, V! H0 m$ b2 [ C其中并没有张小和李小的名字。 5 h$ H# ] g$ I; K
(呵呵,好朋友都没选自己,的确叫人郁闷。) ; ?- b2 M' x* A: Y$ ]
我又问:那你选的谁咧?
0 Z; X, N% Z& W# r' k. r" }1 v她说了一个我不熟悉的名字。 . C% {3 P7 _3 I# T1 P
哦,我问:你为什么选她咧?
+ ^8 N5 H2 a+ E3 N1 x* D女儿跟我讲了选择那个同学的理由。因为上课认真听讲,不与同学打闹。
0 `9 _6 p% g; b0 q* c; I我又问,那你为什么没有选李小和张小咧? # ~+ ^5 ^$ K& d, N) G
女儿一一说出了不选择他们的理由。也是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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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与女儿的对话后,我很有感触。
- i1 y$ t7 T6 G; F) w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对给予自己的选举权利赋予了责任。她们很重视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在他们的心里有自己的评选标准,而这些标准都不含任何的感情和偏好。而按照心中那种标准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同时享有的权利。 ( Y/ D4 u, X" j$ k0 @9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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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顾我们自己呢?
) _- v5 a- `5 \7 o" N在绩效考核中,我们会不会以工作标准为导向来评选出我们心中的优劣员工呢?
u# {$ v1 }7 x2 _& P在判断正误中,我们会不会太多的考虑到人情、人意,而做出不符正误标准的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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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们可以说是中国的文化就是“中庸”,追求的就是“内方外圆”。有多少人能真真坚守内心的方正,而不会随着过多的“外圆”行为,而使“内方”变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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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用“单纯的责任标准”来换一种处事的方法吧。试试吧!(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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