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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 1、此案例为我公司真实案例,有可能各位HR在工作中会遇到,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分享自己的精彩见解,在展示、提高自己的同时,也帮助各位家人! 2、此案例为原创首发,版权归属中人网与作者,如需转载,请与作者联系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转载。 3、为了鼓励各位家人的参与,希望中人网的版主起个带头作用,并对所有认真回复的会员给予高分奖励! 4、因为时间有限,可能叙述中有不详细的地方,对于案例中未讲清的地方可以跟帖询问。本案例已圆满解决,但我公司的处理结果要等到盖到20楼以后再予以公布。 人物介绍: A为公司销售副总; B为市场部业务经理,三年前受A邀请,从原单位辞职,加入现公司; C车间一线工人,B的妻子,与B为同一单位生产工人,因B辞职,同时辞职,二个月后也加入现公司; D为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集团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案例内容: 三年前,为了开拓业务,刚上任的销售副总A从某公司挖来B担任某一地区的业务经理(B在原公司也负责这一地区的市场开拓、维护工作)。 因为B、C夫妻俩原都在一家公司,B的辞职导致C在原公司受到排挤,经B的请求,出于照顾B,A向总经理作了请示,最后同意安排C到本公司工作。事后A对B口头说明:是因为照顾B,才安排C,潜台词是说如果没有B是不会安排C的。并要求B作好分管区域的业务。 在以上整个过程中,D作为分管人力资源的具体负责人,并没有参与,只是笼统知道,在总经理的指示下,先后为B\C办理的入职手续,签订了五年劳动合同。 此后三年,B的业绩并不好,不仅没有完成基本指标,还一年比一年差,而与此同时,入职一年的C突然被发现得了精神方面的病。考虑到B的原因,在医疗期满后公司并没有与C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安排C在家继续休养,并按病假待遇发放。休养一年零三个月(医疗期为三个月)(也就是入职的第三年)的C通过B要求回公司上班,但由于在此方面公司没有经验,且医院并不出具康复证明(只出具可从事简单体务劳动、继续服药的证明),公司担心出现不可控情况(此前发病时C曾出现伤人情况),所以并没有同意,继续按病假待遇给予,安排要家休养。 第四年,由于B的业绩实在太差,每年都达不到承包指标,且是持续下滑,还造成一定的损失,市场部作出调整意见(有承包协议、详细报告),但并未追究其造成的损失。经A、D讨论并报公司同意,将B调到生产一线工作,B在到生产报到后的第二天,提出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一线工作,要求再给予调岗,在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后便不再上班(约一周未上班)。 在此情况,公司作出解除与B的合同关系的决定,由于B、C是夫妻,且当时进入时是考虑B的因素才招入C的,且C现在并未完全康复,B作为C的监护人,所以同时希望与B谈有关C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 但在整个沟通过程中,B一直强硬,提出以下问题: 1、公司调整其工作是不合法的,因为签订的合同是业务员,要求继续从事业务员工作; 2、个人因为不同意公司安排,也提交了申请报告,所以在等待公司决定的未上班的一周不算旷工; 3、对于C的合同,C虽然是其妻,但C是C,自己是自己,C的合同B无权代为处理。 问题: 1、在B\C的整个人事录用过程中,A、D及总经理都有什么责任? 2、C在医疗期满时,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假如C在试用期出现发病,单位是否可以依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C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备部分民事能力,公司是否可以与之协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 4、如果C病情确无法正常交流,C的合同应如何解除才妥当? 5、作为B的三个说法是否正确?公司应如何应对? 6、对于B,公司有三种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以旷工理由开除(不给补偿)、协商解除(给补偿)、未完成承包指标且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一定额度)解除(不给补偿),那一种更为合理合法? 7从整个案例中,公司还存在那些作法不妥当的地方? 8、作为你们所在公司,是否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你们是如何处理解决的? 本帖最后由 风雨竹 于 2010-8-26 09: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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