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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社会保险与经济补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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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3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A公司与B君于2008年5月20日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y. F4 Y7 P  }6 ~( P$ v- |

1 j/ n; [0 n% A& [7 Z% A, kB君的工资单显示从2008年6月起,每月均有代扣社保个人承担部分金额;' z# K/ ^; |# Y
" k9 g/ p' E- {/ S* K2 G( N1 n3 l  J
2010年5月A公司在整理社保资料时,发现一直未给B君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于是A公司立即做以下补救措施:
8 Z1 d8 a5 l6 T1、从2010年5月起为A君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 |7 z! G/ Y/ M  ?7 g2、电话向B君致歉,并表示立即为B君办理补缴相关手续。" _' A# e2 `5 T% K( {8 A: _
! k+ f3 F+ o7 q
B君得知此事后,希望公司能将补缴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应承担部分及个人应承担部分)全部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B君,同时从2010年5月份开始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7 p1 K. S* d2 X5 @, ]
# d5 i/ G7 w- ~对于B君的要求,A公司表示:社保是一项强制义务,以现金方式返还于法无据。公司已从2010年5月开始给B君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由于补缴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将在6月份为B君办理补缴手续。# r9 J: s8 f- x/ q/ _. \

% N( n  K; B; f* j4 p; d) z2010年6月初,B君得到行业内另一家单位的高薪邀请拟另谋发展,于是B君于2010年6月2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以下要求:
4 }; J  [2 [: O# n' O1、要求立即解除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8 r8 p( A5 N' m
7 W6 R$ O; s9 V4 e$ ^1 t% |
2、要求A公司给予相当于2.5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 B0 D6 ~  X  h4 [

1 B' e; t& I4 g- T9 e( R. N" I% }3、要求A公司一次性给予未办理社会保险的补偿(金额相当于B君入职至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E+ E0 }& J# z4 z. Q- m) \
. }  [: w0 c9 S  G3 o( N
请问:B君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理由是什么?
% v9 u; R1 F, A$ p: y  G. 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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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9-16 20:20:10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B君要求能够得到支持,依据如下:8 y" }8 X' g% o+ s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B君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m" x, W; r) a
其补偿金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两年一个月 即2.5个月补偿金
/ ]/ \2 g9 m1 A( J# h& M. W关于一次性给予未办理社会保险费倒是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仲裁机构会予以支持补交保险,其成本大于公司应承担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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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00:25:26 |只看该作者
1、2项可以支持,第3项的话,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补缴,而且双方各自负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都应缴纳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j+ v; ^3 l& x0 I' U1 p  V9 @& Z
# j5 Z9 O0 ^. E/ a2 Y: _# O我的疑问是,补缴手续的延迟问题。若公司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已经于2010年5月开始为B君办理补缴社会保险的手续,但是因为补缴需要相关资料而造成补缴延迟至6月份才开始缴纳,如果是客观原因造成的,那么仲裁会怎样认定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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