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4526|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该员工是否属于工伤?

  [复制链接]

23

主题

7

听众

3万

积分

榜眼

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

签到天数: 100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9-2-26
最后登录
2016-9-13
积分
39243
精华
2
主题
23
帖子
99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2 13:39: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普通人看来,一个人停止呼吸,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但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时就停止了呼吸,后又借助呼吸机"呼吸"了42小时,直至被抢救到77小时时宣告死亡。那么,刘海是在被抢救到35小时那一刻死亡的吗?还是在抢救到77小时那一刻死亡的?而对刘海死亡时间的认定,直接关系到一笔巨额赔偿,这一案例也再次引发人们对死亡界定的争论。
) h6 s4 j# P4 p% z  F; H3 Z
  G" y0 T$ B+ r) K4 J7 E  A 抢救35小时停止呼吸
0 [* }; W( O% o& x
* J/ `1 r" m+ N. l3 @
  2010年8月4日,深圳市福田区的邓智云和往常一样,一大早起来就忙着带孩子做家务,丈夫刘海则去上班。自六年前生下一对双胞胎后,邓智云就成了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生活虽过得简单却很温馨,但这种简单而温馨的生活却很快被打破。& D+ E) ^1 Q6 n1 p+ ~
6 @2 f# {( u5 x6 ?& P& f8 Y
  当天中午,刚吃完午饭的邓智云手机响起,来电显示是丈夫的电话号码,但电话里却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嫂子,快,快,快来医院,海哥在抢救……"邓智云听出打电话的是丈夫工友的声音,她来不及多问就赶往医院,可邓智云怎么也没有想到,刚到医院就听到丈夫病危的消息。! `  d/ R4 {" n. X( u, ~! t% V, D" G
" J( g, ^* P9 c4 ~0 i5 R1 M1 [% D! B
  医生告诉她,经过CT检查,发现刘海脑内左侧有大量出血,已经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而且左侧瞳孔已经散大,生命临近垂危状态。邓智云当即蒙了,丈夫早上从家里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才过了几个小时怎么就生命垂危了?
5 V& l+ T# q+ p' C. `. A5 R* p9 q1 l+ y; `; O
  "感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是真的,好像在梦中一样。"邓智云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紧接着,医生拿来手术单告诉她,抢救刘海的唯一办法就是马上手术,把刘海脑内的积血清除。丈夫被推进了手术室,她焦急地等待着,祈祷丈夫能转危为安。! Z& m: H3 m; G2 S) C

7 ?! x& L# r# [* b  E7 y  8月6日晚,在抢救35小时后,医生遗憾地告知:"由于患者脑内血梗塞,致使自主呼吸停止。"! v/ Y: _- P* _( @
" G3 ]& R9 N/ a( l, @
  B 家属被要求自付抢救费
3 ?& Q& ^$ H8 A
3 u9 J7 b! t) F1 i
  "呼吸停止,就意味着死亡。"等待35小时却等来这样的噩耗,邓智云伤心至极。医生并没有放弃救治,告诉她:"呼吸停止了,但心脏还在跳动,血液还在运行。如果能再给患者供氧,就还有生还的可能。"办法就是,必须用呼吸机来代替呼吸功能。医生的话立刻让她心头一亮,再次点燃了她的希望。) E  _9 p" _9 X/ v1 F4 O! b
2 N  o! M# E2 @! j8 _
  就这样,借助呼吸机的力量,刘海又开始了"呼吸"。所有的人都希望刘海能够奇迹般地苏醒过来,但在再次抢救42个小时后,医生遗憾地摇头,奇迹终究没有出现。
) _/ U3 W4 B) M- @: J
1 Y- n6 e% ?2 ^- [: {& O2 t3 ?  8月7日17点50分,刘海被宣告死亡。深圳市福永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记录:刘海系"左颞顶部自发性脑内出血"死亡。至此,刘海经过77小时的抢救,未能重生。
: h0 \" P0 v# l" l, R2 }
" X. l& y8 Z% b% d8 h8 a; a  "我觉得整个世界都要塌下来了。"刘海的离去对邓智云和家人是一个极大的打击。邓智云一面承受着失去丈夫的伤痛,一面还要强装着笑脸回答孩子的问题,说"爸爸出差了",而每每看到孩子学写"爸爸"二字的时候,她心如刀绞。然而,令伤痛中的邓智云未曾料到的是,接下来她还将面临一个丈夫抢救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
# J/ e8 @  N$ ~8 Z) j3 S/ r* u* t4 l% b" ]0 m+ L( j( L
  丈夫的后事刚料理完,邓智云就接到了医院催交医药费的通知。主要原因是,丈夫的死亡未被作为工伤对待,费用要求由家属自付。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N) ^# a! d5 [9 j" k) K9 K
9 S8 z! H: j$ p, J
  C 未被认定为工伤
2 o3 ^/ p: ~+ A1 L

: g/ f% I" X8 j& ]9 W3 J  刘海,先进半导体材料(深圳)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在公司工作近9年。. g) A) ^8 I" Q+ \3 g1 G
( e  F% u! Q1 ~; D9 S( Y
  "他最后离开是在工作岗位上,我觉得这应该是工伤。工伤怎么会让家属付医疗费呢?"接受采访时,邓智云不断地重复她心中的疑惑。
5 }0 D) T5 j9 ~; ]. R) t
4 ]5 c  P$ U0 m  那么,刘海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病?他的死亡为什么不是工伤?记者找到了刘海生前的工友了解情况。; \& X/ J* s- s: c% j0 b! u6 g
8 I  a# f7 ?$ Q' x% _
  一位工友向记者讲述了刘海病发的过程:"中午12点多,下班后我跟他一起去公司食堂吃午饭。吃饭的时候,他说心里有点不舒服就先走了。没几分钟,我吃完饭走出饭厅的门,就看到他倚靠在楼梯边的墙上。我赶紧扶他,叫他名字,但他没有回答。"工友说,见刘海不省人事,就赶紧把他送到医院。( q# t6 U* g) q6 F

! _0 L' Q. {1 M. G5 N  "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合发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工伤,刘海应该是工伤。"工友们认为。6 z; R# Z, C4 }# p! q

) X9 z1 m3 _- t' w  w( ]$ [, z  邓智云与丈夫的工友们的看法相同,就找到丈夫生前的公司询问。公司答复说已经给所有员工购买了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至于刘海能不能享受保险待遇,是不是工伤,应由她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申请,经社保部门调查认定后才能确定。# k' f: D) T& c; ?, W) C5 U) t

6 G3 A% I) h4 Z- s1 Q  随后,邓智云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丈夫工伤的申请。8月20日,邓智云拿到了结论书:"认定刘海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9 r5 @% U* z; D+ k% n
# I6 A+ v8 B+ ~9 M" }
  "这是我没想到的。"这份非工伤"认定书"意味着邓智云要自付丈夫抢救的医药费,还意味着她将得不到一笔大约20多万元的保险赔偿金。邓智云不明白,为什么刘海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病发死亡不算工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的依据又是什么?
  i) q5 A' F9 ]' \4 n1 |' G1 B/ b! k% b) K, D5 \2 V5 p% A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前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刘海因为不符合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套不上工伤认定条款,所以无法获得工伤赔偿。"也就是说,条例所规定的48小时这个界限是不能超越的,刘海是被抢救到77小时时死亡的,所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r- d9 n8 b/ m1 F6 b

) q" G. R7 X% x3 v  对此,邓智云和丈夫的工友们感到十分不解:48小时的规定有什么科学依据?刘海的确是在工厂病发导致死亡,为什么还要有一个时间界限呢?难道依靠呼吸机延续生命,要成为被认定工伤的门槛和障碍?即便有48小时的规定,在抢救到35小时时就停止呼吸也不能认定为死亡吗?如果不用呼吸机抢救,岂不就成了工伤?他们期待得到能令他们满意的回答。
7 L- j6 K! `4 N( ]- ]% `" |D 48小时规定,将死者挡在工伤之外& s4 ~: P* {2 R: |

5 N4 g' X8 N+ h
  为了维护丈夫享有的工伤保障权利,邓智云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刘海非工伤的认定结论。
/ L  `  s1 d  ^( I5 ], Q- }8 _' p
5 _8 |: g3 f! ]  J" j1 w  2011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刘海从入院到死亡超过48小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由,一审判决邓智云败诉。( p2 q% [* ~* a3 I
! n9 B1 I1 I" S* i6 G1 i6 U' ?9 \
  依靠呼吸机延续生命,却失去了工伤保险条例所给予的保障,邓智云的遭遇引起了人们对刘海死亡界定的关注:究竟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自主呼吸停止算死亡,还是依靠呼吸机抢救到77小时才算死亡?工伤保险条例如此认定死亡,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劳动网首席顾问左祥琦。1 B" Y6 u. x0 g2 n( w9 ~
, B  G2 w) a( d2 b& H* Q, T( R+ |  I
  "死亡的认定时间应该是以脉搏、呼吸、心脏都停止并且瞳孔放大为准,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时,心脏还在跳动,脉搏停止也好呼吸停止也好,如果经过抢救活过来,这些就都有了,死亡当然是在抢救到77小时时那一刻。"左祥琦这样认为。
, u& R; n+ X9 P% x/ Z& I' e
% Y# x8 D6 T* {% @4 I  对于判决,一些法律从业人士也表达了不同看法。有人说,工伤的本意是对工人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按这种规定,48小时内人死了算工伤,48小时后死了反而不算,这样的规定太荒唐。况且,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存在差异,48小时不应该作为一般因工死亡的标准。还有人认为,对于48小时的限定,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应视个案具体分析,或者对有关条款作出"例外规定"。
7 T- a5 g/ h% `/ R1 t
( M% j2 e  K/ t  H$ r/ b0 e. ]  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对死亡的认定为什么要限定为"48小时",左祥琦解释说,这是经过走访医院或者分析统计数字得出来的结论。"比如有些人经抢救活了,事后又因其他原因病故,如果没有这一时间界定或其他附加条件,这种情况也要被认定为工伤,结果会无限制地扩大工伤保险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就有可能被挤占。"
0 @- e- g# N6 T) q) @: d1 Y
' s: B: J  W3 b; b  E 死亡前超负荷加班三个月未被考虑
7 f" k7 H, Q0 K! _* b0 @- V
0 q0 s1 u- J9 v2 ?
  邓智云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递交了新的证据。邓的代理律师袁志华认为:"规定48小时死亡时间,这个死亡与工作的关联度有多大?这是应当考虑的第一个原因。另外,对于加班加点的情节,在认定过程中并没有被考虑进去。因此这样作出的认定结论不够合理。"% r/ J' N, x. V' n
% U' j+ M. J6 b# z$ `7 ~/ ]
  邓智云向法院提交的新的证据是丈夫死亡前三个月的加班工资条,工资条显示刘海前三个月的加班时间分别为:93小时、82.5小时、128小时。袁志华认为,法律法规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更应该人性化执法。就刘海的情况看,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指的是正常情况下工作,但刘海连续三个月超负荷加班加点,致死原因与工作时间存在关系,不应受48小时之规定限制。
, M8 f9 Y1 F3 ?4 R4 F( }6 }" t6 y  X# J
  那么,刘海病发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此前三个月的超负荷工作与他突然病发是不是有直接关系?刘海的主治医生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患者倾向于脑血管畸形,这是先天的,工作强度、疲劳、情绪激动等,由某些因素造成颅压升高或血压过高,可以造成出血。所以,病发是多因素的,无法确定是哪一种。"
1 m3 j% \8 G3 w8 H, I! M8 m8 p/ C6 C: Z0 Q( r
  3月24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也就是说,"法规对工伤已作出了有利于劳动者的宽泛解释,但是刘海案首先应区分工伤和医疗,医疗是自身疾病,应该自己承担后果,工伤是他人没有履行义务而导致伤害甚至死亡,如果法律规定是有弹性的,我们可以有所裁量,但法律规定很明确,我们应该依法行政。"
; n5 x: ], r2 {" k8 K/ ~7 j: U4 k9 t2 M! \. S" P
  目前,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 p# V  T" w& g各位同仁们:
8 i$ S0 T8 o7 |      该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请谈谈您的看法。谢谢!1 m5 M6 @5 w5 a0 t0 x# p( m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常诚 + 10 话题鼓励!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0

主题

4

听众

46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5-15
最后登录
2011-6-27
积分
4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4
沙发
发表于 2011-6-22 13:48:41 |只看该作者
工伤不是很熟,期待大家的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听众

31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07-11-15
最后登录
2013-9-4
积分
317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51
板凳
发表于 2011-6-22 14:04:36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这个应该属于工伤范围,毕竟当事人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病状最后死亡的,至于48小时的时间限定也没有明确依据,试想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48小时这个时间段肯定要改变。最好取消。

点评

jerico  48小时的规定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去查工伤相关的法规  发表于 2011-6-22 16:34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号    

49

主题

5

听众

5691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0-12-15
最后登录
2014-5-5
积分
5691
精华
0
主题
49
帖子
603

法律小超人

地板
发表于 2011-6-22 14:18:05 |只看该作者
工伤认定,一般都离不开工伤三要素。即“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在这三要素存在的前提下,发生的“伤”才被定义为工伤。如果用过分和明确的法律推定将“病”也纳入工伤保障范围,由此势必会引起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概念混淆。劳动法向劳动者倾斜也应当是有限度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视同工伤的规定,其本意是这些不属于工伤,法律已经做了扩大解释,所以在使用该规定上,我觉得不宜再做扩大解释,这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2

主题

99

听众

100万

积分

版主

小小猪的爸爸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60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05-4-4
最后登录
2016-10-11
积分
1005350
精华
8
主题
112
帖子
4235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2011年人气版主勋章 妙笔生花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中人旗帜勋章

5
发表于 2011-6-22 14:37:34 |只看该作者
停止呼吸并不是死亡的判定标准!!所以不认定为工伤!!!
不争,不染,不逆,不持,不缚 快乐就在智者心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9

听众

1万

积分

精英会员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2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12-30
最后登录
2015-12-4
积分
16494
精华
0
主题
19
帖子
983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6
发表于 2011-6-22 15:16:38 |只看该作者
算工伤
+ I0 ?) f- X8 f* s" l/ c“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时就停止了呼吸,后又借助呼吸机"呼吸"了42小时”无自主呼吸属于死亡

点评

jerico  死亡时间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停止呼吸时间不判定为死亡时间。  发表于 2011-6-22 16:34  回复
~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探花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签到天数: 277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0-2-26
最后登录
2012-7-2
积分
28171
精华
1
主题
14
帖子
1637

爱在中人

7
发表于 2011-6-22 15:26:26 |只看该作者
不属于工伤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4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0-6-17
最后登录
2018-1-19
积分
10455
精华
0
主题
16
帖子
430
8
发表于 2011-6-22 16:21:49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算是工伤,48小时的限制,是为了规避经抢救经抢救活了,事后又因其他原因病故这种情况的发生,可是现在的情况并非是其他原因病故,那就不应该收到48小时的限制。现在人已经死了,家属本来就很不容易了,如果再因为这48小时的限制而去承担巨额的医药费,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点评

jerico  工伤的判定依法而定,虽然这个规定确实在道理上有瑕疵,但在目前情况下肯定不算工伤。  发表于 2011-6-22 16:33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9-7-3
最后登录
2022-7-1
积分
10447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707
9
发表于 2011-6-22 16:32:06 |只看该作者
工伤肯定不算的,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是有明确规定的,这种情况他不是第一列,没有任何异议的。只能请公司从道义上给与援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23

听众

5万

积分

专栏作家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8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3-3-25
最后登录
2021-11-20
积分
51724
精华
20
主题
31
帖子
3171

2011年人气会员勋章 最佳辩手 中人守护者 我要“脱光” 原创先锋 精华大师

10
发表于 2011-6-22 17:22:17 |只看该作者
不算工伤!
. y+ s; x4 v. ]) h; A
; o9 K  R; B5 {4 `$ z非工作原因死亡“视同工伤”必须满足3个要件:. }- S% d4 j0 O* k0 o; x
4 g7 i3 X+ A- t+ r/ K
1、工作时间。刘海是在12点多吃饭时间发病的,吃饭时间显然不是“工作时间”。7 ]( M  b8 W) q) I- }$ a: E

2 U3 G7 |7 n4 z% N/ L' Z' P7 E% |2、工作岗位。刘海是在公司食堂发病的,显然不是他的“工作岗位”。# e1 T. a/ {7 D8 a5 {4 I

4 ?. |' t' m( y+ B# t4 o3、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对死亡时间的认定,劳动部门一般只认医院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医院认定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了,因此也不符合视同工伤认定的条件。
) k  D. V" w* o
! l1 x! F- T8 j* }  t4 a综上,刘海死亡不符合“视同工伤认定”的3个要件。因此,不应该认定工伤!换句话说,即使认定是在35小时死亡的,由于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要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 Y  A: p- u) X3 Y9 N, L5 @6 b! h- A' G* A: N6 g# ~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2 Y% A8 |/ D- \5 o% Y+ d1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0 ^$ A0 }, h, a% h) J" e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 b! V( Y/ J4 D, T
本帖最后由 一叶碧云 于 2011-6-22 17:23 编辑
3 _' \8 O6 a: P; L: n" Y" ]: m5 g2 ?7 q5 W+ v; y
信任、责任、重任、感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