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4546|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该员工是否属于工伤?

  [复制链接]

23

主题

7

听众

3万

积分

榜眼

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

签到天数: 100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9-2-26
最后登录
2016-9-13
积分
39248
精华
2
主题
23
帖子
99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2 13:39: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在普通人看来,一个人停止呼吸,就意味着生命的终结。但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时就停止了呼吸,后又借助呼吸机"呼吸"了42小时,直至被抢救到77小时时宣告死亡。那么,刘海是在被抢救到35小时那一刻死亡的吗?还是在抢救到77小时那一刻死亡的?而对刘海死亡时间的认定,直接关系到一笔巨额赔偿,这一案例也再次引发人们对死亡界定的争论。
0 H: L- E# i/ ^( X/ c  [9 i7 k' f
" D4 e3 i5 P, c  p) P  A 抢救35小时停止呼吸* \3 v1 \+ C& a7 c; j0 {
( [) o- V# [8 f& x0 N
  2010年8月4日,深圳市福田区的邓智云和往常一样,一大早起来就忙着带孩子做家务,丈夫刘海则去上班。自六年前生下一对双胞胎后,邓智云就成了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生活虽过得简单却很温馨,但这种简单而温馨的生活却很快被打破。  t/ p3 |- x5 c- L

0 m* v  R! z6 y! ?; n; ^* p: ?  当天中午,刚吃完午饭的邓智云手机响起,来电显示是丈夫的电话号码,但电话里却传来一个急促的声音:"嫂子,快,快,快来医院,海哥在抢救……"邓智云听出打电话的是丈夫工友的声音,她来不及多问就赶往医院,可邓智云怎么也没有想到,刚到医院就听到丈夫病危的消息。
( b+ x0 W0 ~% k- u1 ?. w7 y8 h; j& T. X* q
  医生告诉她,经过CT检查,发现刘海脑内左侧有大量出血,已经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而且左侧瞳孔已经散大,生命临近垂危状态。邓智云当即蒙了,丈夫早上从家里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才过了几个小时怎么就生命垂危了?
' m2 a: X) I. Q' n7 F  F! U  a9 @; b9 U( c; v
  "感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是真的,好像在梦中一样。"邓智云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紧接着,医生拿来手术单告诉她,抢救刘海的唯一办法就是马上手术,把刘海脑内的积血清除。丈夫被推进了手术室,她焦急地等待着,祈祷丈夫能转危为安。8 q1 m  t( B/ [# i8 G6 N4 F' d2 j0 r
$ q- ]/ K9 \9 `! d# m
  8月6日晚,在抢救35小时后,医生遗憾地告知:"由于患者脑内血梗塞,致使自主呼吸停止。"
; @  _& a$ w$ h3 s$ Y
, @8 X* |% R2 l1 N, W$ O  B 家属被要求自付抢救费
+ E& r( Q* Q4 j# G

$ c0 P& n- l& i7 y( C# d; M! |# X  "呼吸停止,就意味着死亡。"等待35小时却等来这样的噩耗,邓智云伤心至极。医生并没有放弃救治,告诉她:"呼吸停止了,但心脏还在跳动,血液还在运行。如果能再给患者供氧,就还有生还的可能。"办法就是,必须用呼吸机来代替呼吸功能。医生的话立刻让她心头一亮,再次点燃了她的希望。. j, w4 t& e2 T; S6 w" U

9 F$ Q+ f* F  [* u3 ~: ^; l  就这样,借助呼吸机的力量,刘海又开始了"呼吸"。所有的人都希望刘海能够奇迹般地苏醒过来,但在再次抢救42个小时后,医生遗憾地摇头,奇迹终究没有出现。/ W, _/ J. t' B/ M' ~
' Z$ [$ d3 G4 O# y% j
  8月7日17点50分,刘海被宣告死亡。深圳市福永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记录:刘海系"左颞顶部自发性脑内出血"死亡。至此,刘海经过77小时的抢救,未能重生。
9 x" h0 i: L/ s5 l) Z8 a! \( w8 W# f
  "我觉得整个世界都要塌下来了。"刘海的离去对邓智云和家人是一个极大的打击。邓智云一面承受着失去丈夫的伤痛,一面还要强装着笑脸回答孩子的问题,说"爸爸出差了",而每每看到孩子学写"爸爸"二字的时候,她心如刀绞。然而,令伤痛中的邓智云未曾料到的是,接下来她还将面临一个丈夫抢救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6 P! y, Y* [+ C

3 Y  s) W8 y& h0 b  丈夫的后事刚料理完,邓智云就接到了医院催交医药费的通知。主要原因是,丈夫的死亡未被作为工伤对待,费用要求由家属自付。这是她始料未及的。, A; Z% m$ i. U# h8 B5 B; [5 p
! c$ l  i& W( G0 S) I
  C 未被认定为工伤! |+ X  V3 L0 h

- ?. p6 q( H$ q  刘海,先进半导体材料(深圳)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在公司工作近9年。
$ e5 q$ s, o/ s- h
# C' `- k/ ]$ c" S  "他最后离开是在工作岗位上,我觉得这应该是工伤。工伤怎么会让家属付医疗费呢?"接受采访时,邓智云不断地重复她心中的疑惑。* F0 r9 v/ ?7 O9 x6 G  i

7 E% K  F5 u9 r5 R  那么,刘海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病?他的死亡为什么不是工伤?记者找到了刘海生前的工友了解情况。
, [- L* z( \9 t5 j6 m1 b8 P; x
1 @1 ~  @- r! v" {+ A9 n  一位工友向记者讲述了刘海病发的过程:"中午12点多,下班后我跟他一起去公司食堂吃午饭。吃饭的时候,他说心里有点不舒服就先走了。没几分钟,我吃完饭走出饭厅的门,就看到他倚靠在楼梯边的墙上。我赶紧扶他,叫他名字,但他没有回答。"工友说,见刘海不省人事,就赶紧把他送到医院。0 f' W7 h- k2 c) v4 O1 e: n+ m

' P$ b  |6 t- C. Z- `8 b% K  "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在工作场合发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工伤,刘海应该是工伤。"工友们认为。* v. _" F- r1 v
) y7 C) |+ X* V; \
  邓智云与丈夫的工友们的看法相同,就找到丈夫生前的公司询问。公司答复说已经给所有员工购买了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至于刘海能不能享受保险待遇,是不是工伤,应由她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申请,经社保部门调查认定后才能确定。
! y+ j# g3 m4 j% l5 ?1 D! C
6 D3 ^: G# P/ x; m; T, m4 s; E  随后,邓智云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认定丈夫工伤的申请。8月20日,邓智云拿到了结论书:"认定刘海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 t3 m' N/ ?) \& ~! J' z- k) G
1 U' U& }+ t1 W; U
  "这是我没想到的。"这份非工伤"认定书"意味着邓智云要自付丈夫抢救的医药费,还意味着她将得不到一笔大约20多万元的保险赔偿金。邓智云不明白,为什么刘海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病发死亡不算工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的依据又是什么?% q1 H: g# D. Q# X0 u2 e1 q. D# Z

( r! k1 y# |. }1 m: b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前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刘海因为不符合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条件,套不上工伤认定条款,所以无法获得工伤赔偿。"也就是说,条例所规定的48小时这个界限是不能超越的,刘海是被抢救到77小时时死亡的,所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J7 m3 a: f7 \
* w. l1 B# E# p5 [7 I  对此,邓智云和丈夫的工友们感到十分不解:48小时的规定有什么科学依据?刘海的确是在工厂病发导致死亡,为什么还要有一个时间界限呢?难道依靠呼吸机延续生命,要成为被认定工伤的门槛和障碍?即便有48小时的规定,在抢救到35小时时就停止呼吸也不能认定为死亡吗?如果不用呼吸机抢救,岂不就成了工伤?他们期待得到能令他们满意的回答。0 u8 O# ^" N5 V
D 48小时规定,将死者挡在工伤之外
. v7 i4 {+ }; ~$ I1 f6 T& s$ ?+ Z( k+ D  m( [7 J1 ]
  为了维护丈夫享有的工伤保障权利,邓智云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刘海非工伤的认定结论。
( S6 J8 B: w' q" q* ~& {9 L$ i. q: E. ?
  2011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刘海从入院到死亡超过48小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由,一审判决邓智云败诉。  O& Z9 U, Z7 B( b- D
% K! k7 v# k) ~- |- C7 }
  依靠呼吸机延续生命,却失去了工伤保险条例所给予的保障,邓智云的遭遇引起了人们对刘海死亡界定的关注:究竟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自主呼吸停止算死亡,还是依靠呼吸机抢救到77小时才算死亡?工伤保险条例如此认定死亡,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劳动网首席顾问左祥琦。6 }: w$ ~% {7 g4 P3 S) Y3 g
  `2 U( k0 S3 S- v* w
  "死亡的认定时间应该是以脉搏、呼吸、心脏都停止并且瞳孔放大为准,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时,心脏还在跳动,脉搏停止也好呼吸停止也好,如果经过抢救活过来,这些就都有了,死亡当然是在抢救到77小时时那一刻。"左祥琦这样认为。
. ~  i' b( G" k6 `, I5 p; s
+ y7 P6 ]  Q5 W4 ^7 m9 l  对于判决,一些法律从业人士也表达了不同看法。有人说,工伤的本意是对工人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按这种规定,48小时内人死了算工伤,48小时后死了反而不算,这样的规定太荒唐。况且,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存在差异,48小时不应该作为一般因工死亡的标准。还有人认为,对于48小时的限定,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应视个案具体分析,或者对有关条款作出"例外规定"。
" G: f, m3 F6 s. k7 ?6 s) }" Y- h+ b8 T
5 }+ n$ N* O, O& g' v9 `4 y  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对死亡的认定为什么要限定为"48小时",左祥琦解释说,这是经过走访医院或者分析统计数字得出来的结论。"比如有些人经抢救活了,事后又因其他原因病故,如果没有这一时间界定或其他附加条件,这种情况也要被认定为工伤,结果会无限制地扩大工伤保险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就有可能被挤占。"
) @/ J, r2 d* @6 M( p: V$ |4 l, U! w1 _% j) Z4 k
  E 死亡前超负荷加班三个月未被考虑9 A% D6 w/ ^0 e4 ~% P2 e  ?+ _
) N( c: [! i( a4 D9 g
  邓智云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递交了新的证据。邓的代理律师袁志华认为:"规定48小时死亡时间,这个死亡与工作的关联度有多大?这是应当考虑的第一个原因。另外,对于加班加点的情节,在认定过程中并没有被考虑进去。因此这样作出的认定结论不够合理。"# ^5 d  n' }3 O+ `& S
1 \9 ]" @$ M$ K: _+ |" ?  y1 i
  邓智云向法院提交的新的证据是丈夫死亡前三个月的加班工资条,工资条显示刘海前三个月的加班时间分别为:93小时、82.5小时、128小时。袁志华认为,法律法规是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更应该人性化执法。就刘海的情况看,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指的是正常情况下工作,但刘海连续三个月超负荷加班加点,致死原因与工作时间存在关系,不应受48小时之规定限制。+ R/ S) Y- Y$ ^' I( E, C

5 \6 v2 M: s8 O  那么,刘海病发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此前三个月的超负荷工作与他突然病发是不是有直接关系?刘海的主治医生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患者倾向于脑血管畸形,这是先天的,工作强度、疲劳、情绪激动等,由某些因素造成颅压升高或血压过高,可以造成出血。所以,病发是多因素的,无法确定是哪一种。"# J* v! l3 K3 |3 L: F: g0 _

9 ]7 d# P1 E$ M  3月24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也就是说,"法规对工伤已作出了有利于劳动者的宽泛解释,但是刘海案首先应区分工伤和医疗,医疗是自身疾病,应该自己承担后果,工伤是他人没有履行义务而导致伤害甚至死亡,如果法律规定是有弹性的,我们可以有所裁量,但法律规定很明确,我们应该依法行政。"
9 [; }3 B7 Z0 q$ i6 ^3 \
4 }9 o) p( O' J# ^5 P# z" A2 w9 D  目前,法院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7 y9 r1 o, _# c3 ?2 B3 s各位同仁们:. F, K& [. V6 ]4 f- R# }
      该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请谈谈您的看法。谢谢!1 c7 d' K5 ?* n; ?% I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常诚 + 10 话题鼓励!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0

主题

4

听众

46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5-15
最后登录
2011-6-27
积分
4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4
沙发
发表于 2011-6-22 13:48:41 |只看该作者
工伤不是很熟,期待大家的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听众

31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07-11-15
最后登录
2013-9-4
积分
317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51
板凳
发表于 2011-6-22 14:04:36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这个应该属于工伤范围,毕竟当事人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病状最后死亡的,至于48小时的时间限定也没有明确依据,试想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48小时这个时间段肯定要改变。最好取消。

点评

jerico  48小时的规定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去查工伤相关的法规  发表于 2011-6-22 16:34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号    

49

主题

5

听众

5691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0-12-15
最后登录
2014-5-5
积分
5691
精华
0
主题
49
帖子
603

法律小超人

地板
发表于 2011-6-22 14:18:05 |只看该作者
工伤认定,一般都离不开工伤三要素。即“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在这三要素存在的前提下,发生的“伤”才被定义为工伤。如果用过分和明确的法律推定将“病”也纳入工伤保障范围,由此势必会引起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概念混淆。劳动法向劳动者倾斜也应当是有限度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视同工伤的规定,其本意是这些不属于工伤,法律已经做了扩大解释,所以在使用该规定上,我觉得不宜再做扩大解释,这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2

主题

99

听众

100万

积分

版主

小小猪的爸爸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60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05-4-4
最后登录
2016-10-11
积分
1005645
精华
8
主题
112
帖子
4235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2011年人气版主勋章 妙笔生花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中人旗帜勋章

5
发表于 2011-6-22 14:37:34 |只看该作者
停止呼吸并不是死亡的判定标准!!所以不认定为工伤!!!
不争,不染,不逆,不持,不缚 快乐就在智者心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9

听众

1万

积分

精英会员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2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12-30
最后登录
2015-12-4
积分
16494
精华
0
主题
19
帖子
983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6
发表于 2011-6-22 15:16:38 |只看该作者
算工伤9 N3 n, I; r) D7 `
“刘海在被抢救到35小时时就停止了呼吸,后又借助呼吸机"呼吸"了42小时”无自主呼吸属于死亡

点评

jerico  死亡时间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停止呼吸时间不判定为死亡时间。  发表于 2011-6-22 16:34  回复
~要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5

听众

2万

积分

探花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签到天数: 277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0-2-26
最后登录
2012-7-2
积分
28171
精华
1
主题
14
帖子
1637

爱在中人

7
发表于 2011-6-22 15:26:26 |只看该作者
不属于工伤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4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0-6-17
最后登录
2018-1-19
积分
10455
精华
0
主题
16
帖子
430
8
发表于 2011-6-22 16:21:49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算是工伤,48小时的限制,是为了规避经抢救经抢救活了,事后又因其他原因病故这种情况的发生,可是现在的情况并非是其他原因病故,那就不应该收到48小时的限制。现在人已经死了,家属本来就很不容易了,如果再因为这48小时的限制而去承担巨额的医药费,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点评

jerico  工伤的判定依法而定,虽然这个规定确实在道理上有瑕疵,但在目前情况下肯定不算工伤。  发表于 2011-6-22 16:33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9-7-3
最后登录
2022-7-1
积分
10447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707
9
发表于 2011-6-22 16:32:06 |只看该作者
工伤肯定不算的,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是有明确规定的,这种情况他不是第一列,没有任何异议的。只能请公司从道义上给与援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23

听众

5万

积分

专栏作家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8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3-3-25
最后登录
2021-11-20
积分
51724
精华
20
主题
31
帖子
3171

2011年人气会员勋章 最佳辩手 中人守护者 我要“脱光” 原创先锋 精华大师

10
发表于 2011-6-22 17:22:17 |只看该作者
不算工伤!
+ M) ]7 O+ Y& x1 f: Z, E+ T% p
( ?8 J) w. t: `0 n; r* D5 v8 e非工作原因死亡“视同工伤”必须满足3个要件:
) ]# o# O" \' B: v5 \$ l/ O# I: u+ M' I6 C1 ]3 t/ @: E5 f6 e
1、工作时间。刘海是在12点多吃饭时间发病的,吃饭时间显然不是“工作时间”。
; V. c. ^( W' }4 Z  e6 E, T! \& H& c* W3 X8 E
2、工作岗位。刘海是在公司食堂发病的,显然不是他的“工作岗位”。
$ k- O% `+ ~0 N; l7 K# D7 j0 G) [& e% c+ q* J& g" u+ B& H
3、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对死亡时间的认定,劳动部门一般只认医院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医院认定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了,因此也不符合视同工伤认定的条件。
( z* i* L$ i. {7 U/ c9 [! e7 O. |/ z4 M+ L. d
综上,刘海死亡不符合“视同工伤认定”的3个要件。因此,不应该认定工伤!换句话说,即使认定是在35小时死亡的,由于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要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6 @' P- a4 _6 D: @! t" ^% p
+ d& I2 Z9 G% W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4 g7 M& \  }" x. F2 n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b, \# T! B2 A; i( A" x4 A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 P+ f1 I+ ~% @) \, l
本帖最后由 一叶碧云 于 2011-6-22 17:23 编辑 2 e! d% D1 L" W; p1 H

8 `0 _& O% s8 p" l( B/ ^# ^
信任、责任、重任、感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