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项目团队)的管理,是要强调制度与流程(理),还是德(个人魅力)。这是网上看到的一个讨论,如果仔细看看网友的讨论,你会发现不同企业的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完全不同。
3 K. I1 w6 h/ F7 d: S
h9 L0 \* h# S! G4 j我尝试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 x4 ]- w& A: c) N# j5 V0 \ H" W, O
当公司小的时候(创业阶段),“领袖”的作用是绝对重要的,人格魅力、管理艺术…这个时候过多地强调制度与流程,有害无益。 7 e2 R$ O( ~0 Q8 H. M: C J
但是什么时候必须要建立(或强调)制度与流程呢?当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项目越来越多,这时如果只靠个人能力,累死也无法很好管控的时候,一套管理体系就成了“没办法的办法”,其结果也许不是100分,但却是“可以复制”的80分。
- a( c- V% C) \& c% m但对于项目经理来讲,即使你不敢说自己有“人格魅力”,但柔性技能还是一定需要的,但“德”一定要在“理”的框架下发挥作用。
9 {/ I$ }5 w3 Q: g$ S0 |+ D8 }, Y. t0 h9 Z& N
# ]$ q6 R0 {3 s( c7 O1 E7 H$ j& x1 ~! u' S" q,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