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项目团队)的管理,是要强调制度与流程(理),还是德(个人魅力)。这是网上看到的一个讨论,如果仔细看看网友的讨论,你会发现不同企业的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完全不同。
8 x" ^/ I6 q/ M. V3 ?1 \
$ ~8 o. N# y3 z8 n: @' b2 w- P我尝试总结一下我的观点: 2 }4 P" i+ H$ ?: R
当公司小的时候(创业阶段),“领袖”的作用是绝对重要的,人格魅力、管理艺术…这个时候过多地强调制度与流程,有害无益。 ( b+ q& i d/ y1 |) k
但是什么时候必须要建立(或强调)制度与流程呢?当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和规模,项目越来越多,这时如果只靠个人能力,累死也无法很好管控的时候,一套管理体系就成了“没办法的办法”,其结果也许不是100分,但却是“可以复制”的80分。
0 f( G& n$ a9 d+ G8 Y& b% L但对于项目经理来讲,即使你不敢说自己有“人格魅力”,但柔性技能还是一定需要的,但“德”一定要在“理”的框架下发挥作用。 / R+ K9 x9 p7 C0 D
% N' p# V9 y4 S, W% [
0 }* m6 `: J- I! Z$ D4 r
! ~1 t- m& U: V! d- 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