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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未婚先孕是否可以被公司列为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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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勋章 原创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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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1:5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网络公司女职工未婚先孕遭解聘
/ ]5 _  [# y' w7 A) f. k5 K) p8 |4 h( B
  【案例回放】北京一网络公司与销售人员夏某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她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公司辞退她的理由是没有结婚就怀孕。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恢复劳动关系。! ^& B# j! l8 c5 K
5 a: |6 j8 X& J1 x8 f
  【找法网提示】未婚先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怀孕至产前一直未婚,这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行为,如果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将其列入严重违纪行为,一般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有的女工尽管怀孕时未婚,但是在产前已经补办了结婚和生育手续,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未婚先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 d& O; W) R% D" W2 H- P% |6 a! D8 y: E( Y; x

& t! y8 N. O2 M5 }这是在找法网看到的解释,产生以下疑问:8 Y$ ^5 D+ b8 r! i
1.如果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为严重违纪,这样合法?
/ ~7 b4 M( K1 i$ w# x" }# x2.如果这样合法的话,那岂不是就可以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0 y$ W2 T, w+ G- h# G1 u3 z# H
个人认为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并属于严重违纪是不合法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6 t: W7 ~/ p1 }( T& q( z. c

回帖推荐

阿paul 查看楼层

绝对的不合法!!!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 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 ...

好学习天向上 查看楼层

摘录安爸的帖子;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5035&fromuid=729403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 案例6:孙二于2008年4月5日入职深圳A公司,从事秘书工作,2008年8月,A公司组织员工体检后得知孙二已经怀孕,但孙二尚未结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公司可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公司认为孙二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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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18 15:41:05 |只看该作者
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没有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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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05: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sljpn 发表于 2014-12-18 15:41
- n+ v, j+ J9 r1 S1 q: w1 F/ X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 ...
3 X5 Q) |2 s+ i. G8 v2 X
不太明白“不能交叉使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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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11: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的不合法!!!0 a) O1 x8 ]; p, c3 q

: X: S+ }$ L* k*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8 G- U4 C4 A; H. g$ c
) |0 o' L$ y) B0 g* @8 L: Z: e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
9 J9 s6 _+ U1 ]9 r) U0 c
  D. L& z  l0 P; [' S! _+ g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待遇的。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贡献 收起 理由
田桂芳804 + 6 + 15 + 6 感谢家人的热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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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么多年的beyond,只学会了坚持信念。(笑~~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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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19: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阿paul 发表于 2014-12-18 16:11 9 N& G) l  B3 e
绝对的不合法!!!
0 `# V' Z4 P" W1 \0 k  {& u) F
+ {# C/ A9 _7 w4 M7 F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 ...

) j$ e" ^4 d1 M; A+ C那意思是找法网的解释有误了,如果在三个月补办结婚证应该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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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4:1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未婚先孕只能用于在享受生育相关福利的情形中,要是非要上升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好像不合法。此问题待求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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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9:50 |只看该作者
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
9 }% j9 m5 S' X# t  F0 l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1 U+ T7 `# r! M' a6 o6 R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9 G0 |) D9 m  X+ T- R$ n* F认真看,绝对有你要找的答案。7 m+ p+ w4 M: ~1 C8 {- R* q1 b8 T0 D

$ [3 X5 Q: @' g: Q8 i2 _2 {另外这个神帖集合,有时间也可以抽空看看:' ^& l3 \- [# C) M$ b, |: ^5 H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问题汇集2 E. n* x" L% s$ A9 }: B' Q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 f$ R0 m8 \  T6 _& F4 Z8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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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习天向上 + 18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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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12-18 16:29 + l* y/ v" v( M% g
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
- J3 H, Q) x/ M. K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 A, h+ ?0 }, L6 X3 S! c+ }; N3 Z
http://bbs.chinahrd.net ...

/ D" q9 [; k( B: j1 s! s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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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7:32 |只看该作者
       这一问题劳动部早有规定,关键看规章制度的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范围的,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婚先孕在用人单位处罚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即合法,其它情况用人单位均可按照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spcchenyue + 6 + 12 感谢兰泉专家的专业解答。

总评分: 威望 + 6  金钱 + 12   查看全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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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8:1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像不合法吧,我们公司就没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啊,我去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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