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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未婚先孕是否可以被公司列为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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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1:56: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网络公司女职工未婚先孕遭解聘! V$ z# L, ~8 ~' W0 g4 x% W

' F( L" m9 I- Y6 K, f4 o  【案例回放】北京一网络公司与销售人员夏某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她收到了公司的辞退信,公司辞退她的理由是没有结婚就怀孕。后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恢复劳动关系。( @. N, @) o' G1 p. J& r

8 s7 a% R+ \2 e  【找法网提示】未婚先孕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怀孕至产前一直未婚,这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行为,如果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将其列入严重违纪行为,一般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有的女工尽管怀孕时未婚,但是在产前已经补办了结婚和生育手续,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未婚先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 N& g) q% @# A" S; T& c3 E2 h) w  G. J' h0 b

" E8 C  d4 J1 [% F7 I( w" h这是在找法网看到的解释,产生以下疑问:+ E, k. ^7 S' g& Y! M) ~' T' a
1.如果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为严重违纪,这样合法?, r, J; d! u: o/ ?, S" j
2.如果这样合法的话,那岂不是就可以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
( a% e/ Q: m, f/ R" A* u1 T5 d8 y个人认为公司把未婚先孕作为规定并属于严重违纪是不合法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 U/ o  j! e9 e/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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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paul 查看楼层

绝对的不合法!!!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 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 ...

好学习天向上 查看楼层

摘录安爸的帖子;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5035&fromuid=729403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如何应对 案例6:孙二于2008年4月5日入职深圳A公司,从事秘书工作,2008年8月,A公司组织员工体检后得知孙二已经怀孕,但孙二尚未结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公司可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公司认为孙二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公司的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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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话题勋章 2012中人博客人气博主勋章 2011年人气博主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8 15:41:05 |只看该作者
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没有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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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05: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sljpn 发表于 2014-12-18 15:41
! o  a5 d4 ?1 A3 z2 x8 v2 [/ x不能交叉使用,所谓怀孕妇女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妇女还是对生命的负责,哪怕是怀的坏人的孩子呢,所以单位 ...
# T. Y& n  z; l# w6 Y
不太明白“不能交叉使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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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11: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的不合法!!!
3 r7 W, |; e3 S- V2 N/ u7 I+ ~  ^% x( N9 A7 {! {0 n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用于规范劳动关系。而员工是否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都属于员工个人问题,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公司无权干涉,所以公司以此为由解雇员工缺乏法律依据。
8 Q# o9 J' |/ x7 x+ q+ k4 {" i1 G5 n8 W7 J) w
有些公司可能是从“未婚先孕或未婚先育”情况影响公司形象的角度出发,设置的公司规章制度。这种设置是存在问题的。HR要检讨。
0 V- l3 M( [4 w' Q# V1 c
  b5 t) |) a2 R! B- [& ?PS:发生此类情况,女员工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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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桂芳804 + 6 + 15 + 6 感谢家人的热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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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么多年的beyond,只学会了坚持信念。(笑~~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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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paul 发表于 2014-12-18 16:11 8 F+ j! t( ]/ p  W3 T
绝对的不合法!!!0 w' d7 p3 P: ?/ ~

$ E% R, @; e. x- I% y9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设定,是规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行为的准则,其覆盖范围应当仅是 ...
- b( }  T1 x. J% d4 z1 C. x5 C
那意思是找法网的解释有误了,如果在三个月补办结婚证应该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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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4:15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未婚先孕只能用于在享受生育相关福利的情形中,要是非要上升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好像不合法。此问题待求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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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29:50 |只看该作者
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 {2 X) q4 ]0 p' Z% a2 ^# h
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 _' y& [& s* g3 K. f& H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0 Z2 T; C1 k+ R5 [' u认真看,绝对有你要找的答案。. i9 b( u* I# n, {8 _. A
% E9 O& c3 h* A* G4 s' ~' h0 G
另外这个神帖集合,有时间也可以抽空看看:7 u! t* I- u+ T5 f1 q  N  v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问题汇集
8 E  U' i/ Y5 X" a- j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fromuid=729403
6 ~# L/ r+ {6 M' S  d+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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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桂芳804 + 12 感谢家人的热心解答
好学习天向上 + 18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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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12-18 16:29
& U! S) V3 D; d! {哎,老问题,还是给你安爸的神帖看看吧:
( L( X6 H5 V9 M$ c# p女职工“三期”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应对4 y3 t6 n# e6 Z$ P+ E
http://bbs.chinahrd.net ...

$ e# B+ G% y8 O& N; z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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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7:32 |只看该作者
       这一问题劳动部早有规定,关键看规章制度的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范围的,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婚先孕在用人单位处罚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即合法,其它情况用人单位均可按照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spcchenyue + 6 + 12 感谢兰泉专家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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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6:48:1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像不合法吧,我们公司就没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啊,我去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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