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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原创] 关于孕检假查什么样的法规可以找到呢?
关于孕检,劳动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按照惯例来说是这样的:怀孕16-20周,产前初诊一次;21-28周,每四周一次;29-36周,每两周一次;37周以后,每周一次。4 O7 `/ O8 D1 B; Z2 G$ h/ F% @1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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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把这个写在了员工手册里面,这样写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医务部门规定应进行的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但需提供医务部门的产检预约书、医嘱等相关证明,否则按照以下规定计算:怀孕16-20周,产前初诊一次;21-28周,每四周一次;29-36周,每两周一次;37周以后,每周一次。每次正常产检时间以半天为计。超过部分需以其他假期方式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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