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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小型民营制造企业(人数在200人左右)供职,该企业主要生产手工艺品,以前只有管理部负责人事事宜。半年前该企业招聘本人,负责人力资源部事宜。在成立人力资源部后,发现该企业新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与生产一线员工)流动性极大,合同期满后大部分基层人员都不想续签合同。通过分析,发现基层员工一是工资较低;二是工作压力大;三是心理不平衡(主要是各车间差距较大)。
为了解决此类问题,经过分析后,决定从薪资入手,重点在生产一线。对工资较高的车间进行研究,发现其工资高的主要原因是同原管理部负责人关系较好,在工时计算时给予倾斜政策。为了先消除员工不满情绪,遂对此车间进行工资、人员压制,结果刚一接触,此车间主任编造一理由直接上告总经理。
总经理于是排除本人进行薪资改革,启用原管理部负责人。
通过在民企人力资源部短暂工作经历,发现其政策变化太快,并没有任何依据,完全属于“拍脑门”作决定,非常令人匪夷所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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