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08-12-19
- 注册时间
- 2005-11-4
- 威望
- 0
- 金钱
- 1787
- 贡献
- 162
- 阅读权限
- 50
- 积分
- 1949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1011
- 主题
- 436
- 精华
- 1
- 好友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05-11-4
- 最后登录
- 2008-12-19
- 积分
- 1949
- 精华
- 1
- 主题
- 436
- 帖子
- 1011
|
重庆晨报 7 R* y9 v! Q9 l' S6 g$ V' ~5 Q
本报讯(记者 李澜)电脑销售公司的副总认为公司同工不同酬,辞职后将公司告上法院,不但要求退还交给公司的保证金,还讨要奖金差额,共计近2万元。前日,此案在九龙坡法院开庭审理。
7 `5 b2 {0 D, L6 i
& |! ~: o; x) | A a 今年34岁的蔡某,去年2月应聘到重庆某电脑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电脑销售。双方约定蔡某每月工资为1000元,每卖出一台4000元的电脑可提成1%%,卖出一台5000元电脑可提成2%%。在担任副总后,蔡某发现公司里还有一名姓谢的副总,同样也是负责销售电脑。令蔡某无法接受的是,副总谢某与自己的工作一样,但他每卖一台4000元的电脑可提成3%%,卖一台5000元电脑可提成4%%。一年下来,虽然,蔡某的业绩突出,但收入却没有谢某高。
& X2 t3 \$ i1 i. P
. [$ R3 m( E, x$ V 电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辩称,谢某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三年,因此给他的提成相对较高。而蔡某刚来公司不久,因此提成较低。 # b; _& \" Z. ?
) E+ ~# h. X7 Y! J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的其它要求都很合理,但要求按公司给谢某的提成标准进行补偿一事,将进一步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