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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00FF]劳动者笨蛋加傻瓜的呼吁:/ k5 f( _) [ J* {9 ~, f
1、依照《宪法》全面修改《劳动法》,还《劳动法》应有的法律地位。《劳动法》是劳动法法律部门的法源,现行的《劳动法》由十几年前的人大常委会制订,其缺陷巨大,应当由全国人大按照《宪法》全面修改,并且在草案阶段,让全民参与讨论。全民参与讨论,还是非常非常好的普法教育!《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4 ?. J1 A) M7 r/ O" Y
2、明确各相关名词的法律定义、规定,这些定义规定应当是全民适用的。劳动者的定义是什么?什么是工作时间?什么是休息时间?什么是工资?什么是劳动报酬?什么是社会保障?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成本由谁承担(职业教育法含糊其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依据是什么?劳动者出卖的是工还是人?劳动合同是劳动力商品交易协议还是卖身契?等等等等。这些看似非常简单的名词,涉及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没有统一的法律定义,是劳动者权利被侵害的根源之一,也是社会不公的根源之一,是劳动行政腐败的根源之一,也是司法腐败的根源之一。或者可以说,没有统一的法律定义,一切都是荒唐的!现代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共同成果,不是作为资源被资本占有后变成压榨劳动者血汗、剥夺劳动者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机器!8 E& x1 E* A8 p7 q, b* ?' L
3、全面清理现行的劳动法法律部门的各项规定,包括各地方规定。某些规定,有的甚至是在名义上保护劳动者权利的,在本质上是消灭劳动者权利的。
9 E8 K" t H' ]. ^7 O4、建立严格的、公开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滥作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6 r. C- M2 k; Q5 m: h# ~5、建立高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劳动者权利被侵害,按用工单位侵害的时间对劳动者的补偿、赔偿制度。
# L9 D6 S# v$ F% T; S. _. H6、禁止“劳动者不懂法律”的说法,应当改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等的不依法履行职责”。劳动者不懂法律是正常的,劳动者精通法律是反常的!
; S9 H4 S$ y8 I3 e4 | 7、立法是容易的,当然也是必要的;执法是艰难的,但也是最重要的。笨蛋加傻瓜,作为一名打工的劳动者,支持国家制订《就业促进法》,但更重要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没有权利保障的劳动者,存在将沦为奴隶的嫌疑!失业固然可怕,但是,权利没有保障的就业更加可怕、极端可怕的!因为,失业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生产力获得解放的一过性临时危机,能够通过发展被化解;但是,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就业是资本和权力共同把文明进步发展的社会往野蛮落后原始的奴隶制方向拖拉顶推的灾难!" r s! V1 ^% N5 q) C$ U; M
笨蛋加傻瓜,是劳动者,是社会极低层的打工度日的劳动者,没有财力、能力游说各方制订或阻止某些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后,有资本巨头纠合组织研讨会,叫嚣“如果实行这样的法律就撤资”!为此,笨蛋加傻瓜呼吁:/ f6 ^8 T. q3 }' d+ s5 `# ~3 G! z' {
保障劳动者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
) S4 d+ _% ?5 C: ~谢谢!
" F% Q( O. o% _) ]" M笨蛋加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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