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08-2-27
- 注册时间
- 2006-4-19
- 威望
- -10
- 金钱
- 2752
- 贡献
- 126
- 阅读权限
- 50
- 积分
- 2868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1400
- 主题
- 494
- 精华
- 5
- 好友
- 0
 
该用户从未签到  - 注册时间
- 2006-4-19
- 最后登录
- 2008-2-27
- 积分
- 2868
- 精华
- 5
- 主题
- 494
- 帖子
- 1400
|
[color=#0000CD]辞职信
致: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九州梦多媒体有限公司
上海嘉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管理层及人事行政部:
本人果汁,于05年4月进入九州梦网,因公司原因,同年10月从营销二部调到一部,一个月后又因工作需要再调回二部。毫无怨言的工作态度,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让我很快提升为华南大区经理。在我担任华南大区经理期间,配合公司的资源努力工作情况下,华南区的销售业绩从原每月四十几万上升到近百万,并且在06年第一季度,成为唯一一个完成公司指定业绩,能获得公司业务提成的销售团队。可是好的业绩,认真的工作并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在销售业绩最好的情况下,却与同级别其他区域经理收入相差甚远(后在一审公司提供的证据中获知,差距大约有五六千)。因为收入差距过大,尽管是我非常喜欢也很用心去做的工作,我也不得不在06年4月向公司行政主管提出加薪的请求,并且告诉行政主管,如果不能加薪,请将我调往其他的市场业务部门。同年6月,在公司没有任何答复的情况下,我提交了书面的调动申请,但是最终,该书面申请也以被公司领导遗失而拒绝告终。7月初,公司又再次对我当时的职位进行任命,明确我的职位为华南区域经理。
然而,在06年7月中,公司获知我怀孕以后,公司便以我之前曾经提出过调岗申请为由进行强行调岗降薪,根本不管公司是明确拒绝过我的申请,根本不顾本人意愿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说句心里话,对于公司的调岗,我很感激,可是却从来没有人在调岗通知下达以前告诉过我这样的平级调动还要大幅的降薪,而在前一年的相同调动中,我是并没有降薪的啊!为此,我多次与公司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谈话,明确我的想法和意愿:我不接受降薪,因此,我也希望能回到原来那个让我充满激情的工作岗位上去。可是每次获得的回答都是公司已经咨询过所谓的专业机构意见,认为公司的强行调岗降薪合理合法,对于我的意愿要求我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解决。无奈,我只有与我已经服务了近两年的公司对簿公堂。
在劳动监察大队申请调解至一审,我分别多次与公司沟通,诚恳的希望能与公司调解,我真的不希望,因为这件事情让公司的发展史上记录下不良的一笔。可是,我每次都被很坚定的拒绝。在一审的法庭上,法官也提出和解的建议,我非常乐意的遵从法官意见,可是又再次被拒绝;二审开庭前,法官再次提出和解,我也欣然接受,可也被公司当场拒绝。然而,不管是2007年1月的一审判决,还是2007年6月的二审(终审)判决,皆认定公司违法,要求公司向本人补发被扣工资,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按本人在怀孕前的工资标准支付。我真心以为,既然有法庭裁定,公司就应该执行,既然表明不是本人过错,我以后就可以继续为公司效力,继续为公司发挥我的作用。
遗憾的是,这样的判决,却给我带来了一系列的让人伤心的难过的打击:首先,公司至今依然不执行判决(不过就是八千元不到的欠款啊!),对于法院的宣判置若罔闻,让我对公司人性化、不做违法的信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次,在不顾我依然期望能在公司好好工作的情况下,在本人产假期间因与公司原合同到期,就通知不再和本人续约,本人可以在公司工作到哺乳期结束。并且在等待一审判决通知的过程中,我从公司角度考虑,不愿意为公司的管理带来困难,人心造成影响,因此决口不在同事中提起我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不愉快,可是却有同事直接跑来问我:“听说你的官司输了!”,根本不知道这样的谣言是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要知道,这件事情,从发生到后来,只有几个相关的领导知道啊!更让人难过的是,在我产假结束后回到公司上班的当天,就被公司行政通知,要再次将我强行调岗,从我可以充分发挥特长,工作业绩很好的市场部门调往毫不相干的编辑部门。同时,还很慎重的通知我,如果我不按照公司意愿进行这次被逼迫的调岗,也不会在市场部门给我安排任何职位,那么,我将不能获得考核工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依然很真诚的相信这不是公司一贯的做法,不是公司故意去违背国家法律的情况下的决定。因此,我再次与公司各相关的管理人员联系,细谈。可惜,我获得的却是这样的暗示:“你可以请长假啊~~”“我建议你能考虑其他的出路~~”“我是你,我会考虑另外寻找一份工作的!”这是让我多么痛心的话啊,我不过只是想能维护一下自己微弱的权利,万般无奈之下才选择了与公司法庭相见的措施而已。难道,这就成为了我必须也不得不离开我全心服务了两年多的公司的原因吗?
接着下去的是,2007年7月20日公司向本人发了书面通牒,说本人拒不到新的工作岗位已经在公司内部造成了恶劣影响,要求本人迅速到岗,否则不再考核业绩。而且公司为了逃避责任,居然告诉本人公司已经注销了上海九州梦多媒体有限公司,重新注册了上海嘉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这样的重重逼迫下,我很痛心疾首,可是以我的力量,我能做到什么呢?我已经不能在这个公司获取到让我开心的工作的源泉,我已经被限制了在公司的发展,无可奈何下,我只有正式宣布辞职。但是同时,我也再次诚恳的告诉公司:我将保留向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上海九州梦多媒体有限公司和上海嘉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我再次真诚的希望,请公司能按照(2006)徐民一(民)初字第5984号一审判决和(2007)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083号二审(终审)判决,从速履行公司的责任。[/colo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