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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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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在广东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八年,从一位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成长为质检部经理,收入为4500元/月。陈女士所在的公司,是家生产专业加工玻璃设备的企业,曾荣获“中华之最”、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近几年,因经营不善及宏观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公司的业务日渐萎缩。虽然公司为扭转局面采取了种种措施,但是成效甚少,处在破产的边缘。不得已,公司向有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经济性裁员的申请。经劳动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后,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陈女士不幸也在被裁减人员名单之中。陈女士在领取经济补偿金时,发现自己的补偿金还不到54000元,于是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提出质询:此补偿金如何计算而来。得到的答复是:按12年封顶的办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所得税。而陈女士认为自己所得的经济补偿金不应按12 年的工龄计算,并且不能扣所得税。于是陈女士向劳动局提出仲裁。请问:陈女士的诉求会得到支持吗?陈女士的应得补偿金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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