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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实施了,华为“辞职门”事件也已经结束了。这一事件是否违法,讨论依然在持续中。个人观点:不管是组织还是个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违法。华为让7000员工集体辞职,并给予经济补偿,然后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过程是合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08年以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签订时就为无固定期限,另外工作满十年的续订时也是无固定期限(华为的做法是在规避这条),虽然说不道德但不违法。关于连续工龄的计算,已有相关解释,在同一用人单位中断不满一年的,都算连续工龄,并且连续工龄现在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如果华为承认连续工龄,其做法也就不违法。
, n* Y9 I; [% f% Y8 j所以,华为的做法合法。
7 U a+ S6 a9 N: q( k! F( `请有兴趣的朋友一起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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