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2825|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9

主题

4

听众

28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6-1-23
最后登录
2008-10-7
积分
287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9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2-28 17:56: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由于年后刚到一家公司上班,对公司内部管理还不熟悉,却碰巧在上班第二天就碰到一个离职的问题:7 l6 \3 I: w' _) x3 G$ I# \ 3 i) ]. r) j% D" p技术开发部一名员工要离职,06年签了3年的合同,当他提出离职时,公司开始是想挽留,但他不愿意再留,所以公司开出了违约金。 9 k) \/ l+ \" D$ @1 z- H. W. h0 `% r6 M" y 1、按以前签的劳动合同,他离合同到期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按两年计算),需要赔4个月的工资,2、而老总又告诉我,说去年派他去香港培训,有几千块的培训费用也要算,3、当初他刚毕业,要求落户在本市,公司答应了,并且每月按本市户口标准缴纳了社保,现在公司要求他退还外地和本地的社保差额。) Y$ ] }: T3 B - O* O/ I4 H8 O X3 [% N 请问: . J) S m5 q- Y c2 t% G1、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是按以前的条款执行,还是现在的执行?违约金该不该算? $ H( ~ B: d- C( i2、培训费用该不该算?(该员工告诉我,是去香港参展,并不是培训,且无协议合同约定) 7 y N- P. \& ~4 o, {! Z% y3 P3、社保差额是否需要员工补给公司?

0

主题

0

听众

23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7-20
最后登录
2008-9-26
积分
23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
沙发
发表于 2008-2-28 22:47: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第一项予以支持,其他的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169

听众

1万

积分

区域版主

永远学习的人

Rank: 40Rank: 40Rank: 40Rank: 40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15
最后登录
2021-1-30
积分
16829
精华
1
主题
44
帖子
380

中人网雪山杯(社区贡献) 2009年度勋章 博客达人 2011年人气博主勋章 2012中人博客人气博主勋章

板凳
发表于 2008-2-29 11:36: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谈谈一些想法供参考:& U5 B: n& O8 k( ? (1)新的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 违约金只有两个情况下才可约定, 专项且金额培训较大和保守协议时. C1 l. B4 z) ]$ \* H9 t(2)至于因合同未到期扣四个月工资作为代补,不成立..无效条款. 0 G9 d) {, y4 d' y(3)去香港的培训费用不能算,因没有书面合约.1 ?, M& G3 ^. V) u (4)社保参保标准可就高也可就低, 一般企业就低. 在上海就明文规定按员工工资额参保,当然不超过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三倍. 7 U0 w1 z& E+ a6 h: t1 @! ], [8 C2 y& N5 _! | 可能回答粗了点, 请向你老板先陈明国家相关规定后,说明自己的解决办法. ( @4 g3 L3 j( ]9 C# S( O3 g祝你成功!5 F. |* Y; ?/ M2 A ' B( U+ b" I1 b2 q9 |5 V: Z, j可参阅本人中人网博客or Jadeshi.bokee.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4

听众

1230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06-7-13
最后登录
2014-1-24
积分
1230
精华
0
主题
8
帖子
327
地板
发表于 2008-2-29 13:5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同意楼上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4

听众

28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6-1-23
最后登录
2008-10-7
积分
287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93
5
发表于 2008-3-1 11:16: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可是新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有说,以前续存的合同继续履行啊,老总就是以这个来要求违约金的。因为合同是06年签的,09年才到期,所以继续有效。! K; c# e. Y- e 9 X0 D; q5 V+ e; R8 U* U E5 o征询过劳动仲裁的朋友,只是说违约金这一块是目前争议最大的部分,上面没有出台细则要怎么处理,所以只能由企业说了算。 " O& K, D1 ]7 L* y" `, Y至于香港培训一事,属于业务活动,不能计在培训里面; , t7 S l6 B% J$ d保险的标准一直都是按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的,只是本市和外地的比例不一样,不过仲裁的朋友也说了,要他补交差额不合理,因为当初该员工落户企业的时候,企业答应就是默认了承担相关的责任,所以不用理会。 6 W$ Q5 I1 v! Q3 l$ X1 u$ n & a0 `. ]& Y/ Z( N, W! s! J) N现在更郁闷了:该员工说“我没钱!”,他是想走没钱走。。。实在不知道公司是怎么想的,这样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4 v b5 a, f( w" ]8 W/ R/ c9 I; f / H. [ C0 A$ O尽管我和老总谈过这事对在职员工的心理影响非常大,但他还是坚持要这么处理,完全不顾员工的感受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

听众

57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7-8-22
最后登录
2008-5-19
积分
57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47
6
发表于 2008-3-3 11:5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这样的离职怎么处理???

今天看到楼主的贴,也谈一点本人的看法或意见: ( q/ w' \6 j$ l8 k$ C* s1.因本案例中合同是于20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故应按原合同执行,与新法的要求不存在冲突。至于是否要赔4个月的工资,则要看合同条款里是否明文约定,如无则按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处理;$ g8 ~/ U9 [& m' {& t# W( \ 2.去香港的费用不能算培训,除非有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约,还要有培训机构的收费凭证才行。否则有些公司从外部聘请讲师来厂培训,也与员工签合约这种行为; # D4 o+ u% I9 x( L1 R5 T3.社保方面同意你那位仲裁朋友的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