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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今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我都能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没有第四十四条第四第五款的情况,08年以后也不用给与经济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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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双方意志的体现,是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即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变当时的约定。这是合同存在的基础。双方约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说明双方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合同会终止,所以这件事是可以预料的。所以劳动合同自然中止是不设立经济补偿金的。0 v9 s2 ?8 Q1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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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列出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也都是企业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N# E2 W: ~4 R3 A* \4 y5 b. _; K" y
' o+ T4 Z7 V# u大家不要混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自然中止的概念。8 Y3 N$ A/ 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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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为约束楼主提到的企业一年一签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到时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为在劳动者的要求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那时除了《实施草案》中第二十九条的情况,不存在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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