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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F 雨巷情深 的帖子
首先要看2007年11月份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已过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在试用期内,提供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在告之劳动者的情况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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