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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上海白领患抑郁症遭IBM辞退 精神崩溃一度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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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09:14: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首起抑郁症反歧视法律行动裁决$ |/ a& l4 m' d; E0 r, t. R9 c ( L" I: |6 U: }1 t& g$ Z8 a  IBM公司辞退抑郁症员工败诉 ; d% m! k( g( i/ o% {% x4 L3 Y# q) I, j4 _4 f% S; _# T   本报记者 周凯 & |: O2 X. w/ C4 K# q) U' T2 W7 I) Q, C   因涉嫌歧视抑郁症员工,著名跨国企业IBM公司被诉至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人提出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偿工资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要求。 9 T/ |' Q* i9 i" U. V 5 k7 L8 t P; N% B6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IBM(中国)公司与抑郁症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4个月工资及奖金共计57332元。 ) O L' w) ~; o4 q/ v; d6 g/ q' ?$ j t+ k: U7 f+ ~+ f   据悉,这是我国发生的首起抑郁症反歧视的法律行动,有关专家表示,基于健康状况的各种形式的歧视现象应该得到彻底的法律遏制。4 G% h8 e C& }) }; ` 0 E) ~; s& P! q2 e( s+ J$ q+ ?   出身名校签约IBM巨大压力下患上抑郁症 : }( _5 \- q2 ]. L6 Q / S) A {" x/ N  本案申诉人袁元(化名)是湖北某名牌大学的高才生,2006年毕业后,即与IBM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并担任上海分公司R&DEngineer(研发工程师)一职。刚刚参加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袁元兴奋而富有激情地投入工作,常常连续熬夜加班却毫无怨言,在这种生活中他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 / h7 Y! C4 }; r9 Q6 [ " p k$ ?1 `$ w4 w2 K  然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得袁元的身体健康出现了问题。他渐渐感到疲惫、头闷,似乎睡觉也不能补充他白天的体力和精力消耗。2007年6月,袁元被确诊为双向性情感障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抑郁症。袁元将自己的病情告知了公司。 * n* l/ b/ b" Q0 c! e$ z y! P1 t   遭IBM辞退精神受创一度自杀 6 _/ B7 f# M* a' u# ? . a7 H# V2 W5 Y! _( K- y# I) l  几乎在确诊为抑郁症的同时,因为巨大的工作压力,2007年6月19日,袁元递交了辞职申请。随后经IBM公司主动提议,转成了病假。当病情有所好转时,袁元两次拿着“建议边工作边治疗”的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鉴定要求工作,均被公司拒绝。 " }" u' G4 Q' i+ j* l 3 f* x( U0 S% H/ Y2 K+ t( i m  由于正常社会交往的长期断绝,与公司各管理层不断沟通而无回应的巨大心理压力,袁元抑郁症复发并加重。2008年1月11日,袁元与公司高层一次会议后精神崩溃并采取了自杀行为,数小时后,经路人报警才抢救回来。" u4 l. Q7 {! V4 H5 \ / ?$ ?9 Z9 y( ~   然而,2008年2月27日,IBM上海分公司突然向袁元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袁元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且屡教不改。& q0 m5 |2 ^1 Q+ R . z8 Z5 w _) V% `! b) B' {: _  袁元认为,IBM(中国)公司所执行的“不录用抑郁症员工”的政策,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严重侵犯了他的劳动权和人身权。2008年3月7日,他将IBM(中国)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 p. U+ L9 R2 P' \) g" l. h! u0 l" y9 q; u   仲裁结果:辞退行为违法 - m# h- @& D8 k; k9 e9 k& u2 p$ x* f( b9 Y8 l! W5 h   2008年5月30日,劳动仲裁正式开庭,双方就IBM辞退袁元的行为是否违法进行了激烈争辩。IBM公司代理律师以不公开开庭为由拒绝本报记者旁听。 ; N6 l3 G# m2 Q R: g$ S, B5 T8 U; P5 M# F$ T1 ^+ K! n9 K   IBM一方认为,2007年6月19日,袁元曾经提出过辞职,因而,双方的劳动关系实际上从袁元提出辞职申请后已解除,之后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才以病假工资的形式支付申诉人工资补助。) t5 I, D9 r) x ' x \ X6 c2 e8 O. h5 B  袁元则认为,在自己提出辞职申请后,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沟通已撤回辞职行为,辞职并未生效,申诉双方之后仍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此,IBM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是违法的,是为了执行其“不录用抑郁症员工”的歧视性政策。 % V2 s& _# X3 `: f0 P ! L, X Q4 |2 P  2008年6月18日,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进行了裁决,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以申诉人医疗期的形式履行至2008年2月”。《裁决书》同时还裁定:“2008年2月27日,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注:即IBM)上海分公司向申诉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单位并非申诉人劳动合同关系的用工主体,所做出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本会不予采纳。申诉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N2 I! d+ X7 Y5 _5 P 4 v% y7 `: N1 |: m+ A  《裁决书》同时还裁决IBM(中国)公司赔偿袁元4个月工资及奖金共计57332元。" }$ a+ T1 Q8 j 1 G5 O, E5 k. ^" n! g9 P, m   各界反响:反歧视任重而道远 6 e5 @4 o, P% F" \ 2 L: {# M; K7 |4 H; d/ ?  袁元的代理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庆广认为,袁元递交的辞职报告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与经理协商撤销,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存在。IBM在知晓袁元患病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5 S- R8 P1 t2 Y& s R8 |: R4 x) j' y a2 W* S   作为国内知名的反就业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为袁元提供了义务的协助,益仁平就业歧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人于方强认为,作为一个国际著名企业,IBM此举是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不但违反了其签署的EICC《电子行业行为准则》中“不歧视”条款,还违反了我国《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希望IBM能够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申“不歧视”条款,为社会做出表率。 . J) a) A1 A* V. U ; P2 h9 _8 ~: {; t; F  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认为,近年来,针对健康状况的歧视现象愈演愈烈,从残疾歧视、乙肝歧视、相貌歧视,到糖尿病歧视、抑郁症歧视,不胜枚举。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需要国家采取更加有力的立法措施,尽早制定《反歧视法》,从根本上遏制歧视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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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6-20 09:18:0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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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一个惨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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