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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做行政人事的,也已经做到主管主任的级别了。可在一个偶然的时机,家人问我愿不愿意到居委会工作。于是,了解了一下居委会的工资待遇,感觉收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缴纳保险,这样也还算可以。于是,两个月前,我办了辞职手续,来到了居委会。9 K- k1 H8 q, y" E$ }! q
到居委会的那天,因为比较仓促,我也没有来得及向上级领导询问工资待遇。一直到发工资了我才知道,我的工资只有别人的一半,主任说,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的政策,经过选举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执行的,像我这种没有经过选举进入的,工资就是只有一半。保险也没有,我不得不自己交。而他们已经工作若干年的也都是自己交。9 p/ O7 M5 t9 Z7 w" K8 T
说实话,很有些后悔。虽然我原来的工资不是很高,但至少扣除五险一金之后,至少也有2000多。可现在,还不到1000。
" O! D/ C! ?( ]* p+ ^原来和我讲工资待遇的,是市局的,是他们不清楚实际的情况,还是。。。?
" s- P* M5 E7 Q9 l& U4 w% j9 z% U. M我现在能做的,可能也就是再找相关的领导确定一下这是怎么回事。6 o) v+ O. b2 ?6 D& }4 |3 @
唉,真的不知道,这一次转身,是对是错。 C# H9 K1 k" t, W6 `$ E& @% Z
各位职场中的同仁,在做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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