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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F Derek1288 的帖子
不一定。主要还是应基于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量来确定,人员离职后,如果原有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量可以通过调整,分配给部门其它人,就不需要增加人员。
对于控制人力编制的问题,可以在“三定制度”中予以明确:有编不一定配满,无编严禁进人。还有就是人力资源部可以适当建立必要的人力资源报表,随时掌握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为岗位设置提供有力依据。此外,就是加强与用人部门的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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