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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我所在的城市很小,从南到北开车大概一个多小时,公交车一般两个半小时吧。从西到东,开车1个小时,公交车不到两个小时。$ n) ]1 G6 T( F+ M: l# L
员工A住在城市的西北区,公司在东南区,每天上下班要乘坐公交车,用时大概一个半小时。% B# W7 I4 q4 _0 O6 B, ^* x& {
一个周日下午,公司内临时有业务需要加班,其乘坐公交车前来,大概工作了有1个多小时,而后又乘公交车回家。& m9 g. ?# Q9 W( Z5 X+ J' S! y
第二天到公司,填写加班记录时,要求将其在路上的3个小时记入。1 Q/ b) x# F( w a; W
请问,大家觉得是否应该满足他的要求?
P t9 Z3 J9 T0 {& |/ f如果可以将路程时间计入的话,是否有国家规定的支持?因为公司不是很规范,如果想要出现以前没有的情况,需要明确的法律支持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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