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规范人员招聘和解聘流程,实现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流程,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电器公司所有部门(包括五金和整机)。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人员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申请及人员的专业技能的考核; 3.2管理部负责按批准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招聘及人员入职资格的评定; 3.3相关部门及管理部负责离职员工手续的办理。 4.0规定 4.1人员招聘 4.1.1人员招聘类别 本公司人员招聘分为正式员工招聘和临时员工招聘两类。 4.1.1.1正式员工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享有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和待遇。 4.1.1.2临时员工是指公司由于某一段时期人手紧张,向外临时招聘的人员。临时工不占用该部门正式编制,其计酬方式采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此外不再享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权利和待遇。 4.1.1.3临时员工表现出色者,在公司有增员需求而又能胜任增员岗位要求时,可以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同等权利和待遇。 4.1.1.4人员招聘渠道和要求 本公司员工的招聘分为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内部员工中提拨(指从低职位向高职位)及内部员工推荐三种形式。总的招聘原则是: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和职位分析结果并有合法身分证明;内部人员推荐的原则为:被推荐人员在公司的表现状况作为推荐人资信度考核指标载入其本人档案;资信度有过下降历史的员工不再享有推荐用人的权利。 4.1.2人员招聘程序 4.1.2.1申请增员的条件 ☆ 编制未满,因工作需要,做缺员补充的; ☆ 本部门有离、退职员工,岗位出现空缺的; ☆ 为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动作,经公司会议研究或总经理指令的; ☆ 新部门成立或部门重组时出现职位空缺的; ☆ 为使公司更具活力,制造岗位竞争,需招聘储备人才的; ☆ 其它突发性有人员需求的。 4.1.2.2增员计划批准程序 ☆ 生产员工由用人车间提出申请,制造部长批准; ☆ 基层管理人员以上由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2.3招聘渠道 公司门口、人才市场,广告、媒体、网站,职业介绍所,学校,内部引荐,内部招聘等。 4.1.2.4面试程序 ☆ 生产员工:管理部初试,车间主管复试,制造部长批准。 ☆ 基层以上管理人员:管理部初试,部门主管复试,隔级领导批准。 ☆ 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管理部推荐)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初试,董事长批准。 4.1.2.5入职程序 ☆ 经面试合格后的新进人员凭公司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医院做身体健康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员工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 由本人亲自到管理部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递交一寸彩照2张、学历证及身份证原件(验明后留复印件后退回)、未婚证或计生证复印件各1份。 ☆ 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4.2人员离职 人员离职分为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工作调动四种。除自动离职和工作调动外均需亲自办理手续。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与公司的劳资关系和劳动合同一并解除,公司不予录用辞退、开除及自动离职人员。 4.2.1自动离职 连续旷工七天或全年累积旷工十五天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在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前,不予结算剩余工资。 4.2.2辞职 4.2.2.1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员工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 4.2.2.2员工辞职须填写《人员动态表》。并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交直接主管及管理部;如没有提前一个月就办理离职手续者,赔偿一个月工资给公司; 4.2.2.3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马虎、消极怠工。影响工作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职务代理人到位后,辞职人员可酌情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4.2.2.4员工按《人员动态表》的审批手续办理审批。审批程序为直接领导-部门领导-管理部-隔级领导。经各级领导同意后,交审批表交管理部才算审批流程完毕。 4.2.3.5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离职员工手续办理书》的内容在本部门进行有关文件资料、器具、工作等方面的交接,并到财务部、管理部、食堂及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公司一切财产、物品并需各相关事项办理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员签名,若丢失财物则须承担按价赔偿责任。 4.2.3.6出现辞职情形,其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权要求管理部通知财务部暂时停发辞职者薪资直到交接清楚。 4.2.3.7管理部根据各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程序审查,核准。财务部凭管理部/制造部核算并经相关领导签发的工资单发放。离职者按规定的时间到财务部领取薪资。辞职人员不论何时办理离厂手续,领取薪资的时间均为每月三号,辞退人员领取薪资的时间,为办理离厂手续后五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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