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整规定: 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薪酬按新岗位的工资标准发放。(见岗位薪酬规定) 1、本公司采用岗位聘任制,每年一聘任,聘任期满后,重新予以聘任原岗位或新的岗位。(见岗位聘用制度) 2、员工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以对其岗位进行调整或安排停岗学习,停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见岗位说明书及不胜任岗位规定) 3、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酌情安排新岗位工作。 4、原岗位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原岗位取消等,单位可以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岗位工作。 6、企业由于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员工无法正常到岗工作,或者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无法参与正常生产活动的,只发放基本工资。 7、企业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出勤或参与工作的,只发放基本工资。 8、员工严重违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给本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示情况要求其停岗3—6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停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300元。(见严重违反制度及重大经济损失的解释) 9、经员工个人要求,中断工作,去参加脱产学习或其他社会活动的,经过企业同意,可释为停薪留职性质的待岗,由员工申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企业批准后,方可离职,无企业批准自行离职者,可按旷工处理。停薪期间企业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只为其交纳保险。 % f* V5 b3 T7 ?, Y, v* e
10、当查出员工因工作原因存在职业病隐患或继续从事本工作易引起职业病的,出于防治职业病的发生,给本岗位员工造成身体损害,单位可以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原则上新的岗位应该不低于原岗位的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报酬。 公司根据以上规定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后,员工不服从岗位调整或者不按时到岗的,属于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范畴,可以根据本公司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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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U7 s6 d' G! u; W @, s大家帮忙看看,以上制度是否合法 % S0 ?+ y8 B. B, J Z7 S/ 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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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帮忙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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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产假期间、员工患病治疗期间、工伤员工治疗期间,其岗位不可能一直空缺,单位势必将安排其他人员来完成其工作任务,当其产假、治疗结束后,原岗位已有人,经过协商,其不同意调整新岗位,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在制度中如何规避? 2、如果因一些客观原因,如一些重要岗位上的女职工怀孕、员工患病治疗、工伤治疗等,由于工作需要,要调整其他岗位的富余人员来完成其岗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经与其他岗位的人员协商后,就调整岗位并不能达成一致,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在制度中如何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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