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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公司效益不好,如何淘汰过剩人员
1、首先考虑降薪,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认清公司的运营状况,由上而下的降薪,但要注意必须协商一致才可以进行。可以参考合同法35条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2、考虑停工停产,部分岗位关停,让员工回家待岗,发放停工补助。企业要有足够证据证明是因客观经济状况造成的,不是主观故意之行为。可以参考《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停工停产的相关规定执行,要注意停工停产要有合理的原因,并将原因书面通知员工,作为证据保留。 3、岗位共享制度,建立岗位轮换制度,比如1、3、5甲在本岗位工作,2、4、6乙在本岗位工作,这样可以将一个岗位分给两个员工或多个员工共享,也不会造成裁员,对企业对员工都是好事,将来企业出现转机,再恢复原来的工作。此制度要经过民主制定并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并进行公示才可以执行。可以参考合同法第4条制定相关制度。 5、小范围解除劳动关系,当不得不进行辞退时,辞退人员少于20人,或者少于公司全部人员10%的时候,采用此办法,公司要双举证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首先,举证公司因客观经济原因造成原合同无法履行,其次证明双方未对变更合同达成一致,并通过工会认可后,才可以解除,给予经济补偿。可以参考合同法40条第3款解除劳动关系。 6、这是大家最不想看到的,大规模型经济裁员,当企业的确无能力养活员工了,财源人数很大,超过20人,或者超过本公司员工10%时,可以根据合同法41条进行裁员,需要注意的是,裁员要合法,首先与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职工及工会的意见后,并将裁员的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备案,得到认可后,方可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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