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freefeng090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职工未婚生育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听众

6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8-12
最后登录
2009-8-12
积分
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2
11
发表于 2009-8-12 14:26: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女职工未婚生育

:)给予一定的补偿,劝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81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7-9
最后登录
2010-2-12
积分
81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21
12
发表于 2009-8-12 14:43: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女职工未婚生育

劝退,劝退,劝退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720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04-10-15
最后登录
2020-9-29
积分
720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76
13
发表于 2009-8-14 10:44: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女职工未婚生育

对三期妇女的保护性政策并不区分是合法生育还是不合法生育,所以单位不可以辞退该员工。禁止非婚怀孕和生育的条款也不可以写进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因为这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情,不是单位的事情。但是如果是不合法生育,肯定不能取得生育证等手续,也就不可能从社保享受到任何生育保险待遇。因此我建议,首先和员工谈话进行劝退,如果不听劝阻,则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举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听众

55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9-5-25
最后登录
2009-11-4
积分
55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37
14
发表于 2009-8-15 17:52: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女职工未婚生育

未婚先孕违反道德,但不违反法律。未婚生育,就违反计划生育法。不享受产期工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4

听众

11

积分

书童

Rank: 1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8-8-22
最后登录
2009-11-10
积分
11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10
15
发表于 2009-8-17 09:1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女职工未婚生育

要有法律支持才可以。1 x- ?' M) u e 只能劝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4

听众

9256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7-8-23
最后登录
2018-2-28
积分
9256
精华
0
主题
11
帖子
592

2009年度勋章

16
发表于 2009-8-18 16:4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女职工未婚生育

在规章制度约定,违反计划生育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直接接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8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9-8-22
最后登录
2013-8-21
积分
14337
精华
0
主题
31
帖子
852
17
发表于 2009-8-22 11:39: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女职工未婚生育

看来以后就这个未婚先孕的事情也要写到公司制度里面去,劳动法是不是也应该将这一条补上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8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9-8-22
最后登录
2013-8-21
积分
14337
精华
0
主题
31
帖子
852
18
发表于 2009-8-22 11:41: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F stella2 的帖子

13楼的建议不错。也只能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

主题

7

听众

9740

积分

会元

飞翔的燕子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43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8-2-29
最后登录
2019-5-21
积分
9740
精华
0
主题
48
帖子
516
19
发表于 2009-8-24 22:06: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女职工未婚生育

好好和本人谈谈,最还让她本人提出离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