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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是否应该进行经济补偿
不是很清楚楼主的情况,主要有几点需要理清:1 {4 O, X! P- o2 h0 r6 U# }
5 ~" Z+ x0 y: G3 U* v6 T"子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员工从一家子公司到另一家子公司,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否有变更?$ d. {5 ^7 S+ y$ l0 f$ F
5 K3 K& k: W) U& x
如果有变更,则公司需要赔偿他们在之前那家子公司的年限.0 C1 k# Q1 e4 h9 \* ?4 c+ E
9 d6 I- P8 O2 d$ l! {6 F3 F因为,如果是因公司原因将员工从一家子公司调入另一家,且两家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那就是说,劳动合同的主体变更了,相当于公司原因致使员工从前面的子公司离职,所以是应该支付他们在前一家子公司的工作年限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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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6 j5 E4 a" g- \; A至于他们现在的这家子公司,如果是员工不满意自己辞职,就不用支付任何费用了.. g* b- B" \9 g J
1 v( Q# y J7 O' _
所以楼上同学说得很对,如果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就相当于是两家不同的公司了,如果公司要求调职的,就要支付赔偿金. 如果员工要求的, 就一定要写 "辞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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