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性质不同,我公司有部分员工需要在节假日值班,其中节日可以在家值班,值班时间不等,有可能一天只要工作2-3小时就可以了,也有可能一天要工作5-6个小时,还有一种可能一天几乎不用工作。另外,由于任务紧,有时候会有一小部分员工周六来公司加班,但由于没有考勤制度,这部分员工来公司到底工作了几个小时也没有记录。
1 |4 R$ z6 p6 R: S* r 目前我公司对于这几种性质都是以“值班补助”的名义给他们发放值班津贴(但需要员工填“假期值班单”,部门领导签字确认),补助标准均为100元/天(老总定的标准)。 3 _* Y8 t* [- p( O! D# Q+ m# E, W
这样操作起来也有几个月了,但我觉得这样操作总有问题,虽说现在员工都没表示什么异议,但指不定哪天辞职了要追究这些事情也有可能。我们能提供的都是对员工有利的证据,如“假期值班单”,但并不能提供员工在这一天究竟工作了多长时间,即使员工来公司只工作了2个小时,他也可以说他工作了一整天,而我们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假期值班不安排补休的话,要支付200%的工资。所以我一直在担心这个问题,想向老总建议干脆按加班来处理好了,但对于那种在家值班的员工,他们值班的时间又不好控制,因此也是个问题。当然更不可能申请不定时工作制了,因为还没达到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 + ^; l% ^# v% C) `! w' A
因此想问问各位,你们所在的公司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如果有这样的情况,你们是怎么操作的?在没有考勤制度的前提下能不能够想办法把这种风险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