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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童
该用户从未签到
紧急求助,公司原来是生产型公司,现在不在生产了改为销售型公司,公司名称由A公司转变为B公司。我们在2008年9月份和A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合同未到期),现在公司名称变为B公司,让我们重新和B公司签订合同。但在签订前却让我们签订自动辞职书,自动从A公司辞职。(A、B是一家公司)
像这样,原来和A公司有10年工龄的老员工一旦被公司开除,公司岂不是不用赔钱?因为现在已经是和B公司签订的合同,而且和A公司签订的合同也因主动辞职而放弃了权利?
这样的话,我们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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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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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要么签,要么走。
公司的司马昭之心已经很清楚,这种情况下,不值得和单位去理论了,或者说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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