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绝情客 于 2009-12-1 14:58:00 发表 在一般情况下,我是不太主张有太多的“回头草”重新进入公司的。因为如果给了太多的自由度,在公司能够进出自由,那样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是很难做的。这样,大家对于入职与离职的处理就有非常大的随意性,动不动就离职,然后隔一段时间后又回来了。同时,现场员工会经常找人力资源部要求介绍人员进入,而人力资源部的具体招聘人员如果无法顶住压力,会经常招聘很多有裙带关系的人进入公司。而如果不要,则人力资源部人办事人员又会面 [/quote]
非常赞同13楼这位同志的看法。
本人觉得这个问题其实跟“分了手的恋人是否能复合”有点类似啊 ,呵呵 试想,你能容忍你的恋人随随便便跟你分了手又回来找你吗?所以稍微有点理智点的人不会随便跟恋人分手。
而且大多情况都是员工主动离开公司,很少有被公司炒掉的人会再回来吧。首先员工离开公司肯定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公司方面的原因:福利待遇,工作环境,企业文化,发展前景等等确实不太理想;可能是员工个人原因:也许公司在各方面来讲已经很适合他了,但他还不满足,对外界环境估计太乐观,以为能找到更好的,结果碰壁了又想回公司。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的,我认为如果他不是对公司特别有用的人或者有强烈欲望回公司并能长期发展下去的人,公司没必要让他回来。因为这种现象一定要加以控制,否则会养成员工“自由进出”的习惯,给人力资源部门带来很多麻烦。
我们公司对离职后从新入职的员工有明确规定和操作流程:
1,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我公司有ERP系统,记录员工档案资料和奖惩记录)
员工在职期间有没有不良记录(查系统记录,与原部门主管同事沟通了解情况)
以下人员不予录用:离职1年以内的,自离人员,有不良记录的,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被公司开除人的,2次离职记录的等等。
2,核实员工离职后的发展情况(调查员工离职后都做了些什么,这个难度较大,不可能100%准确)
主要就是要看员工是不是离职后又经过深思熟虑考虑清楚了才决定回公司并且打算长期稳定的做下去的。
3,考查员工各方面能力,只招优质的“回头草”
4,如有特殊情况,部门主管又同意录用的,必需在《离职人员入职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如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那责任也不在人事部,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