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台资制造型企业,员工规模约10000人.,每年出货淡旺季非常明显!每年的招聘量大约是员工10000人,以及临时工5000人,加在一起每年要招15000人.这样的流失率应该说相当大,基本上公司员工达到每年换一次人的水平了.其员工离职主要原因是,工资低,无福利,伙食差,各种扣费多,管理粗暴等等,公司至今未实行劳动法,仍然采用计件工资,多劳多得的形式,员工吃住均要扣钱.加班不支付任何加班费.至于社保方面只买了团体意外险,能够买养老保险的人不到公司员工总数的十分之一,其他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更是没有听说过.
所以,由于以上原因,经常导致普工招聘局面紧张,有时候招聘过来又会被周围的小工厂挖走.
看了上面这段,我想肯定有人认为人力资源部应该在改善员工待遇福利方面起建设性作用
但并不是人力资源部门没有努力过,只要有人委婉提到应该给员工加工资,,老板就会反问:"我请你们来就是给我增加成本的吗?如果按你们的想法做,我的公司早垮了.
曾经还有人力资源经理因为这样的事情被干掉!
所以公司的企业文化也相当的有问题,老板的文化占据绝对核心.所以下面的总监都是看老板脸色行事,没有任何主见.
作为公司的招聘人员,时常感到招聘时的无奈,有时候经常会反思,到底是企业的问题?还是自身能力的问题?
不知各位看了上面的描述,有何感想,或者对我以及人力资源环境的改善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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