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对方发确认函,不管是书面的还是邮件形式
' x7 p! l7 Y, U2:30天不是30个工作日- t; i3 r% A9 d. T" q# G
3:要求有确认书或由证据说明你递交过久可以了,一般的领导不会不接收的,如果领导到了这么不要脸的地步了。你就把他你叫辞职报告的过程用手机拍下来,她收或不收你都有证据。2 r) L6 u+ m- P$ j3 n' v
4:一般的公司拟离职了巴不得立刻停了你的社保,这个应该不是问题吧。除非你跟前单位搞的特别特别僵,她故意宁愿花钱也要刁难你
1、不妥。有法律效力,但认证极其麻烦(前提一:电子邮件是你们公司明文规定的日常信息、书件往来渠道之一,即明确的电子化办公。其二:充足的证据证明此电子邮件是你本人所发,且未经修改。此一般需要邮箱代理商出具证明)。建议书面递交,并要求签字确认。或者快递,保留签收单。) }. L6 }4 }3 l
2、30天非工作日,是指自然日。" d( U" V" g% x
3、快递,签收单有效。5 a& B! o5 g A. v+ a6 b
4、这个就是办离职手续,交接完按约定办就是了。单位不会傻瓜帮你继续交社保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