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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小鼠该怎么办?
签不签不是大问题,只要你想在公司做,可以考虑5 I- t8 `; G% E
如果要让公司赔偿,我有一个问题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如果员工与公司闹仲裁,会不会名声上不好听,因为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此,之前员工如果觉得不能接受,应该早提出异议或离职,现在提出要公司赔偿,如从情理上来讲会不会是在刻意赚公司的钱?2 ?/ r V& e$ `) a+ P. e
相信做HR的都知道,如果真要找公司的漏洞的话,绝对可以找出几条闹到仲裁庭上,且不会输,不过,这个倒底有没有意义?打官司对该员工或者HR来讲是否会影响到以后的名声?在以后找工作的时候,招聘单位一查其在原公司的记录,会不会觉得你是一根刺头而不录用你?6 ~! o7 W4 T! Q }
以上问题希望大家参与一下
/ [; Y; R/ E6 g" `3 S7 S s1 Y* b7 {. R
回到这个案例,真要赔偿的话:6 _! y+ z8 F( M0 n
1.未签合同,试用期即正试期,要补回两个月工资差额,另补齐2009年10前的社保
+ s7 Q" Z" n% t2.从入职到当前工资要求按双倍支付(已经有按月付了,所以要求再付一倍)
( @$ m% B4 Q6 B9 U. W/ @3.不签如果遭公司解聘,要求支付赔偿金两个月,(如果公司有提前一个月则只要求赔偿一个月)8 R4 Q+ L* j4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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