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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er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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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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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群英谱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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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08:35: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人力资源避税贴士 逃税是违法的,但避税则有所不同。避税是透过税务计划合法地减少税负。有效的税务计划可令纳税人节省金钱以作其他用途,以下介绍一些常用的避税策略, 减轻利得税的策略 由公司承担个人支出可减税 这种增加开支的手法在一般中小型公司最常用,亦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公司须证明支出不是税例第十七条所指的私人家庭支出。所以应做妥雇佣合约、董事服务合约,以证明该等支出为公司必须承担的支出,以赚取课税收入。 薪俸税较利得税低 由於薪俸税可扣减免税额,而扣除免税额後的首$97,500的税率均少於15.5%,因此,缴付薪俸税较缴付利得税有利。但之後的税率为18.5%,比利得税高,因此缴付利得税便较为有利了。 减轻薪俸税的策略 一、雇主提供住所 根据税务条例,由雇主供给免费的或低於市值的住所,只徵收总收入的10%作为应评租值。若雇主提供酒店、旅馆或宿舍作寓所,而不多於两间房间,则以8%计算。若是一间房间的寓所,则以4%计算。 如果市值租金高於薪金收入的10%,雇员可在受聘时与雇主协议,由雇主支付寓所租金,而薪金则作出适当调低。对雇主而言,薪支负担不变,但雇员可因此而减低薪俸税的负担。 二、转售股票认购权 根据税务条例,任何人士在职位上或受雇中获得公司股票认购权,并在行使、买卖或转让该权利时获取利益,是需要缴纳薪俸税的。该利润是以在行使该权利时的股票市值减去认购权的成本及行使时的认购价计算,或在以转让时所得的报酬减去认购权的成本计算。 雇员可在行使该权利前,以低价将该权利转让与亲友,然後由该人行使该权利以助减低税额。 三、雇主提供员工福利及设施 由雇主提供的雇员福利,除非能转化为现金值,否则不会被视为课税入息。根据税务条例,只有上述的房屋津贴、旅游津贴及股票认购权及一些可变为现金的福利如礼券才能豁免徵税。 因此雇主可尽量提供服务给雇员,即提高雇员福利设施,而不大幅加薪使员工多缴税款。一般免税的福利为: 由雇主提供免费膳食,但必须不是可转售的餐券; 由雇主提供车辆与雇员使用,但不可再租予他人使用; 由雇主安排提供免费医疗福利; 使用雇主拥有的家俱和住宅设备; 使用雇主所聘用的佣工; 使用由雇主所缔结合约提供予雇员的公用福利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等; 雇主可为员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予员工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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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08:44: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以前的民营公司为了给大家避税,做过(1)把奖金分发至家属的帐户上(2)拿发票来冲等 但现在公司不允许这么做了,一分钱都让走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把减项尽量地在税前扣掉,像社保个人部分没办法从税前扣的才放到税后去扣,尽量给员工规避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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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21:0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

在发放奖金时,按差旅费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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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19:4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

正好对这方面有所疑惑呢,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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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2:33: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8】薪酬福利理论实践经验谈之:==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个税

好东西,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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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erless + 4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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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7:53:39 |只看该作者
好吧,谢谢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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