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消息,备受关注的《工资条例》(以下称《条例》)草案的修改已经进入尾声,年底之前有可能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虑到《条例》草案尚未被通过,目前对其内容进行了保密。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媒体人员发扬了狗仔队的光荣传统,还是挖探出了一些风声。 据悉,《条例》草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决定的方式、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法律责任等9个方面。《条例》草案的核心精神就是四个字“调低限高”。调低就是要调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限高就是要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条例》草案的一个重点就是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预计《条例》草案将要求各省需将最低工资标准上报国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劳动者参考。《条例》草案还将首次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高温低冷及国家的各种补贴,三险一金也不包括在内。 《条例》草案中的亮点是工资增长需要协商,企业增长要与职工工资增长适度挂钩。将来由工会代表职工来与企业协商,最重要的就是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协商这两块。另外曾有消息称,《条例》草案将规定职工工资增长应充分考虑当地CPI因素。此说法未得到证实。各界较为关心的“同工同酬”问题,草案中很可能也有明确规定。草案中属于“同工同酬”的情况是: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动业绩。 《条例》草案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限制高收入者尤其是垄断行业的高工资,缩小收入差距。《条例》草案将规定,垄断行业的工资、福利等如果进行调整需要上报审批,并要定期公布工资平均水平、涨幅、增长金额等内容。 这些规定必然会受到最广大人民的欢迎。然而,我们更担心这是一场空欢喜。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目前还未通过审批,在经过一番博弈之后,真正出台的会有哪些?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工资增长机制的规定,也许问题不大。因为这两方面对高收入阶层没有什么损害。但是同工同酬的规定和限制高收入者和垄断行业的规定,就很难通过了。即使法令出台了,也可能只是一个摆设,能落实多少,就只有天晓得了。 本帖最后由 hezhong 于 2010-8-11 14: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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