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版权属 yiyilai所有
转载请注明: 中人网论坛- yiyilai-( 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4154)
本文摘自胡八一博士所著《高新企业股权激励》一书 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治理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强化人力资本结构治理;第二,风险资本一般采取相机治理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第三,依附高度发达的外部资本市场。 1.强化人力资本结构治理 传统的公司理论是以“股东资本本位”理论构建的,公司被理解为一个由物质资本所有者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在股东的资本和管理者、生产者的劳动这两个生产要素中,为公司供给物质资本的“资本家”对企业拥有绝对的所有权,管理者或生产者只是股东资本的雇佣者。 (1)从“以资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 专家点拨 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公司治理结构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 l; I8 h. z8 j; @1 |9 x" n% t5 |& x
如何确保物质资本所有者获得投资回报,即物质资本所有者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的利润作为投资回报返还给自己; l* g% m3 Y& x$ D" x/ c u- L
如何束缚经营者的行动并使其在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利益领域内从事经营运动。 但是,在知识经济的模式下,传统的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形式无法解决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价值控制在人力资本所有者手里,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生产要素; 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运动已经高度专业化,分工也越来越细。生产者、经营者对专有知识、专有信息独占性越来越强,与物质资本所有者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并且也越来越不可逾越。 因此,为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心产生了重大变更,产生了从“以资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即企业已从过去那种以物质资本为基础,以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如何界定为中心的治理结构转向了以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基础,以这两种资本的权利关系如何界定为中心的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