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8月底进入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主管。公司直到2008年初才与我们签订合同,合同期是到2009年12月31号,我的待遇是底薪加提成(每月工资),奖金是老板另发邮件按年销售完成发的。在这期间,我09年12月开始休产假,公司没有安排人接替我的工作,满月后就回公司开会,然后继续休产假,2009年6月公司借故调低我的提成收入,由于我们公司全年奖金年底一次性发,所以我尽可能的争取之前的提成,无奈的接受。2009年11月人力资源部有征询是否续约的邮件,我当时回复是同意续约(还是因为奖金)。后来公司发来的合同只有基本工资,没有提成。问人力资源,讲我来公司三年了,工资没有涨过,站在他的立场是否觉得很妥,他当时回复我的是公司会出新的薪酬政策(2009年底来了新的老总,讲要调整我们这些主管的待遇),我当时回复他是等新政策出来再签(这些对话有留底的。终于在7月1日发了新的薪资标准给我们,就象发生地震一样,公司重新定了核算时间,从之前的每年2月到次年旧历年前为核算改成,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基本工资是提高了,但是平时的提成就没有了。业绩被提升了很多,奖金要到次次年的旧历年前才能拿到。我们深深的感觉公司对我们的不信任。 我们都不同意,但是公司强调这是大方向,不会改变什么的,期间老板找我谈,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还是很坚持,8月1日,我发给他一份辞职信,写“因为公司新的薪酬调整于我的期望相差太远,我决定2-4周后离开公司等等”。老板就找我谈话,当时我有心里准备,他不把我拿下不会放我回去的。他讲了很多,说实在的,我在公司五年,是很感谢老板给我的教导。我还是没有答应他,后来他又自己跑来我工作的地方找我谈,我最后答应他做到年底就走人,因为他讲了一句话,他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但是他不讲情面,他没有朋友,他的心中只有钱。我告诉他,我也是一个讲道理的人,但是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我就做到年底。他还是以为我想吓唬他,叫人力资源发了一个新的合同给我,三年期,我真的很生气,而且发工资的时候,他当时答应我的每月加2500的奖金也没有发,我问他,他讲要我相信他,他年底一起给我什么什么的。我们老板是认白纸黑字的,他讲什么都没有用。我给人力资源部讲和老板没有谈好。我现在觉得自己很被动,老板想让我留下来,又出尔反尔,其实我不是讲自己多有能力,但公司百分之四十在业绩在我手上,他不用那么费心,他现在不让我走,我做得也委屈。想请教各位,我能不能向公司提出辞职,是否存在拒签行为?由于没有签合同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要求?我是否可以提出要哺乳期公司扣的提成?写得太多,有点祥林嫂,谢谢大家,请帮给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