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22-5-29
- 注册时间
- 2010-4-13
- 威望
- 38
- 金钱
- 13553
- 贡献
- 5212
- 阅读权限
- 200
- 积分
- 18803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505
- 主题
- 82
- 精华
- 0
- 好友
- 14
签到天数: 19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注册时间
- 2010-4-13
- 最后登录
- 2022-5-29
- 积分
- 18803
- 精华
- 0
- 主题
- 82
- 帖子
- 505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实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在用工满1个月至不满1年期间,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虽然可以终止用工,但在终止用工的同时必须支付双倍的工资和终止用工的经济补偿。因此,即便劳动者拒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以下几项责任:
1、举证责任:这一点劳动者有书面声明,比较好办;
2、通知责任: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终止用工的,条例没有规定需要提前完成书面通知。但是,为了防止风险,建议用人单位提前进行书面通知。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顽固期限劳动合同。由此可见,一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将“事实劳动关系”作彻底了结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的风险。
3、终止成本: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在哪个时间点选择终止用工,付出的成本是截然不同的。如果用人单位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用工,可以不需要支付额外的终止成本;如果用人单位选择在1个月之后终止用工的,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用工的经济补偿金。此外,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2倍工资。因为,用工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首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拒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试工,但需要支付终止用工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的成本,包括2倍工资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关于2倍工资的计算,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终止用工之日。
另外,该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是“一直”是多长时间?根据以上相关条款,谁是谁非,应该一目了然了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