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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首次公布我省企业年金开展情况:截至2010年6月底,全省已有395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25.6万名职工在退休时可享受到企业年金带来的福利。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在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又称“第二养老金”,是企业及其职工依法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据介绍,我省从2008年9月份出台《河南省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后,共核准44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在全省开始企业年金的管理、托管、投资等工作,逐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
随着企业年金政策宣传的逐步深入,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留住更多优秀人才,从2009年7月份开始,我省企业年金审批新建工作渐入佳境,企业年金期末净资产总额升幅明显加快。
按照我省出台的《河南省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要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一次或分年、逐月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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