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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为,《射雕》是一部非常鲜明的小说。从人物到情节,无不独立到可以断章。于是在这人物魅力与情节魅力并举的舞台上,难免有遗失。因此,金庸对完颜洪烈的始乱终弃,自然到只能遗憾。
如若在下对完颜洪烈推崇备至,诸位定是颇有微词。姑且尽量屏弃主观色彩,大言不惭一番,贻笑大方了。
至情至性
想必在爱情失了本色汹涌泛滥的今天,出于自命清高,你我不得不时常做得不屑一顾。然而在“唯一的不变就是变”的观点约略过分到有些甚嚣尘上的时代,最纯美最奢侈的爱情,仍旧追随着恒久的脚步。痴想破灭之后,伤重与否不必说,而以成人童话的形式娓娓道出的一段段故事,依旧以其虚无到媚俗的姿态,俘获人心。
若说黄蓉与郭靖那离奇到不可思议的爱情,令人唏嘘;杨铁心与包惜弱时空不是距离的坚持,令人饮泣;为何完颜洪烈身处妻妾成群的濡染中,却拥有从一而终的的感情理念,不值得人或置一辞?
初见包氏,于完颜洪烈,亦是风雪惊变,重在“惊”字。料其时伤重难愈,偌大天地间,生死已是俯仰之间,孤立无援。包氏的心软,万万不是雪中送炭可并论,说俗点,当真是天降的奇遇。蓦的一只纤手,婉转将自己从生死边缘拉回。此时那盏烛光,何其光亮耀眼,照亮的,温暖的,岂止是那双受伤后迷离的眼睛?
客观来讲,包氏原是举手之劳,那救与不救的心理斗争,如此单纯而简要,缘于她的善良,仅此而已。但是许多误会由此产生,行者无心,观者有益,何况完颜洪烈,做为观者的同时,还受之感之。
况且包氏样貌清秀,气度娴雅,完颜洪烈这一惊艳,一感恩,实是难以把持爱念。
记得原书如此写到:那人睁开眼来,蓦见面前一张芙蓉秀脸,双颊晕红,星眼如波,眼光中又是怜惜,又是羞涩。当前光景,宛在梦中,不禁看得呆了。
如此情景,危急中别有一番旖旎,更甚寻常。自此深陷,无可厚非。
直至救得包氏,完颜洪烈尽管爱慕有加,何曾有过半点不敬?一路上以礼相代,颇有雅士文人之风度。教之欧阳克因自负而不屑于强迫,完颜洪烈却纯粹得多。于自己所爱之人,以尊重为先,实是一种虽为狭隘,却不可否认的无私,可敬可叹!
而最为可敬之处,还在于包氏二十年的冷眼相待,完颜洪烈的不曾或弃。想包氏一介贫民女子,又身为汉人,与金国世代为仇。倘或完颜洪烈能拥有那个时代的前卫,也许可以不计较。而忽略她曾为人妇,所怀他人之子,又需要多大的气度胸襟。即便如此,包氏有生之年,念兹在兹,只一个“铁哥”。柔弱敏感的爱情中,容不得一粒沙,聪明如赵王,何尝不明白,何尝不似一根利刺,日日夜夜,展转折磨。如此隐忍与无悔,是种境界,非人尽可得。
想世界之大,美女之多。而赵王面目清秀,丰神俊朗,书中皆借包氏与杨康的角度,略微提过。况且其身为金国六太子,身居要职,呼风唤雨。即便排除此等世俗限制,且不说从泄欲的角度出发,欲寻一场两情相悦,应当不难。
况且纵观通篇,并没有其痴情是因得不到而越发迫切此一劣根所致的痕迹。包氏念旧,为让其欢颜,完颜洪烈竟能千里迢迢从牛家村运来纺车磨子铁枪等物,尽心为包氏营造出往日的氛围。爱得深了莫不求占有,有谁会让爱人守着往事,无视于自己的炽烈?由此感于其至诚。
于杨康,开始怕是爱屋及乌,然而人非草木,相处是最大的缘分,后来难免带有真感情。从杨康的角度出发,自小并不知情,对于自己倍加呵护的父王倾心相爱不足为奇;而从完颜洪烈的角度出发,于他人之子能如此相待,毫无嫌隙,难能可贵。
及至杨康已明真相,完颜洪烈仍旧关爱照料,安心的委以重任。而杨康在忠于大宋与忠于父王之间难以取舍之时,一边的确是贪慕于荣华,一边也未必没有对完颜洪烈的父子之情。想杨铁心与其二十年相离,虽是无奈,却也未尽过一天父亲之责,未让其感受过一天父亲之爱。蓦的因为血缘,却要求了儿子近二十年已经付出的骨肉之情,转到眼中如此落魄之人身上,任谁也难以盲目接受。而杨康对完颜洪烈之情,足可作为完颜洪烈平日深爱此母子之佐证。
直至杨铁心与包氏重缝,安详的双双死去,完颜洪烈的一腔痴情,最终极其残忍而明确的被告知付诸东流,不是一句伤心欲绝可以概括的。后来重游牛家村,睹物思人,口中仍是低喃那个温婉女子的焉存,情之累人,一至于厮。
由是,完颜洪烈之性情,可见一斑。
宜智宜谋
从牛家村一路蜿蜒至中都,包氏如是弱女,丧亲之痛,来得定然猛烈。能让其忍辱生存,非用智不可。
原书中道:包氏夫妻情重,又晕了过去,这一日水米不进,决意要绝食殉夫。那人也不相强,整日只是斯斯文文的和她说话解闷,包氏到后来有些过意不去了。。。。
后完颜洪烈又以报仇和腹中胎儿为借口,打消了包氏寻死之念。
虽然完颜洪烈在夺取包氏一事上手段卑鄙恶劣,但确是十分聪慧。况究其生活背景,从小体验宫廷之尔虞我诈,难免有不折手段之恶性。而宋人痛恨金人的同时,将心比心,金人于宋人也定是仇深似海。《射雕》一书中,民族立场十分鲜明,而这种民族矛盾冲突的客观化,在《天龙》一书中表现得十分真实细腻。
两人一路进都,完颜洪烈为包氏购得衣物,其体贴细致连包氏本人亦十分感慨。诸如此类,虽算不上大智,却也是小智了。
完颜洪烈大智之体现,在于蒙古之行以及寻找《武穆遗书》。
蒙古之行,完颜洪烈圆转狡诈,洞察先机。深知铁木真之勇,阵营之大,军心之稳,往日必成气候,与金国东西相峙。于是先发制人,从中周旋挑拨,颇有成效。制敌制其根本,动摇其阶级内部,来得比外部根本而彻底。后虽然败露,狼狈而逃,亦只是机缘问题。微铁木真,蒙古焉存?
寻找《武穆遗书》本身,就是一种见识。全书提到此书,皆系因赵王之苦寻而起。足见赵王于此书之重视,而这重视本身就是一种睿智。用兵首先要懂用兵之计,此书当年如此叱咤,如何宋人不曾想过寻找?当然当年寻得此书的那位铁掌帮帮主除外,只不过如此大事,只江湖草莽过问,宋人,真真甘让人小觑了。
而作为金人,完颜洪烈能追溯其根源,从岳飞遗词入手,辅以对历代宫廷构造的研究,生生找出了翠寒堂中,瀑布帘下的秘密,无苦功夫不行,无智谋不行。而完颜洪烈在文学上的造诣,亦不可轻视。
况身为王爷,诸事亲自出马,毫不含糊,无怪乎金主如此信任赞赏。
临安府内,寻《武穆遗书》之前,完颜洪烈携杨康,领众人酒楼亭台游玩之际,曾提到柳三变的《望海潮》,回忆了金主亮一首题诗,如下:万里车书尽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另有一首扇面题句:大柄若在手,清风满天下!气魄的确威武豪迈,壮志勃勃。完颜洪烈时刻铭记,气概亦然。
暂且搁置下民族观念,此等统一天下的气概岂不可敬可感?
各人有各人的立场,于民族来说,已是注定。能为自己的民族许下毫言,力酬毫志,原本是一种忠诚!可惜只可惜,世上没人能真正客观,或者仅仅是意愿着,事实不允许。
综上,完颜洪烈其人,不无过错,也不无人格魅力。此等人才与抱负,实在是具极好的材料。倘若金庸再刻意渲染几分,定是书中又一大亮点。只是大概这阻碍,也是因了这层民族感,依旧无可厚非。
包氏廿年的相处,他的金人身份尚能接受,不论是为报恩或者委曲求全,好歹也为其失了节,他的好不可能完全感觉不到。若在遇见杨铁心后,两人殉情之前,似无意般添上一笔辗转,这段爱情,当是荡气回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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