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5884|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案例讨论] 员工能否追溯回以前未休的产假?

[复制链接]

7

主题

4

听众

123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2-10
最后登录
2015-7-25
积分
1232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10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1-8 09:18: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案例背景:某公司在2010年8月11日对公司管理制度作出修改,更正了有关生育福利方面的条例,某员工在阅读之后,发现她自己竟然少休了80天的产假(某员工是在2009年8月份生育),口头及书面向公司申请补回80天的产假,可是某公司回应说不存在补钱或补假的概念。在与公司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情况下,某员工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公司在收到劳动部门送来的文件后,与员工协商给予1万元的生育补助,再额外补偿一个月的工资(2500元),在9月2日与某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某员工当时也同意了,向劳动部门撤销了争动争议仲裁。某员工拿到1万元补偿后,在交接工作过程中突然反悔,说她改变主意不接受公司1个月的经济补偿,又再一次向劳动部门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赔偿金。
请问:
1、某员工在2009年8月份生育,公司新的规章制度是在2010年8月11日开始生效执行的(原来是规定休产假90天,后修改为正常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30天,晚育者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35天)她能追溯回少休的产假吗?超过仲裁时效了吗?
(在休产假之前其并没有提供过任何证明和资料向公司申请剖腹产假,晚育假和独生子女假)2、某公司之前已经给予了1万元(等于某员工4个月的工资)的生育补助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退回吗?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10 + 40 我们恰巧也有这个问题哦。

总评分: 威望 + 10  金钱 + 40   查看全部评分

7

主题

4

听众

1232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2-10
最后登录
2015-7-25
积分
1232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105
沙发
发表于 2010-11-8 10:46:0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安安他爸呢,急救啊。。。。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安安的爸爸 + 10 现在基本不看帖,要咨询的到专家答疑帖。 ...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5

听众

4724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0-6-21
最后登录
2011-1-6
积分
4724
精华
0
主题
12
帖子
174
板凳
发表于 2010-11-8 11:00:46 |只看该作者
国家法律有个时效性,都是发布执行后实施,没有向前追溯的。企业制度应该也是这样的,所以,此员工不能向企业追要假期,企业也不必给员工全部补假。已经支付的钱应该追要回来。

点评

浅浅微蓝  同意此观点!  发表于 2011-7-16 10:59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2

主题

25

听众

8万

积分

荣誉版主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签到天数: 12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2-12-19
最后登录
2022-8-12
积分
80442
精华
3
主题
72
帖子
2300

中人网雪山杯(2002-2009) 勤劳的小蜜蜂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论坛群英谱

地板
发表于 2010-11-8 11:09:08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不能。2011年生效的法律能适用2010年的情况吗?; s7 [; y7 S" z
再者,新的制度最后应该会有生效日期,除非有特殊规定,一般不会涉及以往的情形。因此,这里面也就不存在时效的问题。- `% B% N& k: V- D
第二个问题不大明白,员工主张2倍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呢?
学习和工作并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31

听众

3万

积分

榜眼

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

签到天数: 326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9-10-10
最后登录
2016-6-6
积分
34945
精华
0
主题
23
帖子
2453
5
发表于 2010-11-8 11:36:22 |只看该作者
产假90天,分别是产前15天和产后75天;难产+15天,多胞,每多一个多15天,独生子女+35......一大堆林林总总的,同样可以享受,但前提是拿着相关的证明申请。3 I; M) ?$ n. L
另外,根据1989年文件:《【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的解答》,第11条:休产假能否提前或推后?---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退后。(PS: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期,则由主管部门规定)。
. a; @9 J  o/ K+ h6 z$ T( z" a
7 t6 Z) E7 m6 y( ]) V& q7 u所以~~不能·~·
% U8 v1 |' W4 ], T( r# Y
$ B; f  G, B5 r. Z, ~/ N* \& j# U  c公司操作有疏忽,如果员工的解除没有签订协议,证明是协商解除并协商好一切的赔偿问题的,则极大几率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h  }  v; k# b. F/ M
这个钱,估计没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

主题

5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8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0-1-27
最后登录
2011-7-31
积分
15789
精华
4
主题
19
帖子
596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6
发表于 2010-11-8 16:21:1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得考虑一下老的规章制度跟当时同步的法律法规是否有冲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听众

5065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05-2-3
最后登录
2014-3-25
积分
5065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2
7
发表于 2010-11-8 17:07:40 |只看该作者
1、某员工在2009年8月份生育,公司新的规章制度是在2010年8月11日开始生效执行的(原来是规定休产假90天,后修改为正常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30天,晚育者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35天)她能追溯回少休的产假吗?超过仲裁时效了吗?
0 v) U2 K  H. I2 O$ R9 E0 B! \- W& b    首先该员工是不可以以后施行的规章制度提出要求的。其次,如果单位原来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相违背,而该员工申请仲裁应当从该员工产假结束之间起算一年。
4 p, k& q+ B4 L/ M8 _/ u
. N, v! F2 d8 e! Q2 D2、某公司之前已经给予了1万元(等于某员工4个月的工资)的生育补助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退回吗?/ ~  T0 ^( W# ~, L7 b  ]2 p8 r
    首先要判断该生育补助的性质,如果是单位给员工的福利,是不可以要求退回的。如果是单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一种补偿,而该补偿也不违法,则单位也不可以要求退回。
, o" W0 a, W7 O" ]4 e& H9 g( V    另外,即使单位有理由要退回,因为该补偿相当于单位与劳动者已就之前的争议达成了协议,已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管辖,单位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 K5 ]6 \5 R8 t- a! g5 r# e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安安的爸爸 + 42 精品

总评分: 金钱 + 4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6

听众

2441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0-6-28
最后登录
2011-7-5
积分
2441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181
8
发表于 2010-11-10 10:49:4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2

主题

241

听众

22万

积分

论坛专家组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3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09-4-6
最后登录
2023-1-9
积分
229598
精华
64
主题
152
帖子
1550

中人守护者 2012中人社区群英谱勋章 伯乐 春节活动勋章 最佳辩手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中人网雪山杯(社区贡献)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爱在中人 案例达人 2009年度勋章 圣诞小雪人 超级精华大师 论坛群英谱 原创先锋 风采达人勋章 2011年全勤会员勋章

9
发表于 2010-11-10 11:20:1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楼 hongzhen 的帖子7 Z/ q: p- U1 `& F" K. ^
无意中看到该帖子,首先表示歉意,该帖子是前天发的,但因为现在不是斑竹的,很少看帖子,应该说基本不看帖子,心血来潮时倒会看看标题选点帖子看,就如现在看到该帖子。所以,以后想专门问安爹意见的,可以到论坛专家答疑帖,那里的发帖子求助,安爹基本上每天都会去看。可惜,目前无人发帖子求助过。
. m; u6 e8 n+ A/ ]: Y/ Q/ o; \7 i1、应该说产假天数是法律规定,如:90天的产假,然后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增加产假多少天:如: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以加多少天的产假,难产的,可以加多少天产假,晚育的,可以加多少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等等,当然这些增加天数是各地规定不一的。
7 |6 ~: B' K2 P( n! T2、应该说,贵司之前只让员工休90天产假违法,因为员工有延长产假的情形,贵司并未让她享受相应的延长待遇。& Q( z# D- u* g, R2 j# f
3、即使之前规章制度无规定延长产假的情形,但只要员工有法律规定的延长产假的情形,则员工就应该享受。也就是说,员工享受延长产假的待遇,其实,可以与规章制度无关,只要她有对应的情形出现。0 O. l! A- Y3 Y3 o$ h7 z! K' W
4、当然,如果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产假天数(含增加产假天数)比法律规定要长的,则属于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应该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_( k! E* @, x( E0 C3 g/ k" u5、回到案件中,员工于2009年8月难产及晚育,其从当日其就应当知道她的产假天数是90+难产延长天数+晚育延长天数,超过一年未主张权利,则已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不应再享受。其于某个时间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则从该日起她就应当知道产假天数又增加35日,如果超过1年还未主张权利的,则也超过1年仲裁时效了。(也就是说,本案的时效是分开计算)
/ {- ?  {" t# n# }  e8 V6、当然,员工申请延长产假天数要有相应的材料证实,这里,员工未提交相应的材料,可以不给她增加产假天数,但晚育这个情形,单位应该是知晓的,所以,即使未提交相应的材料,只要她是晚育,单位也应该知晓,她就可以增加晚育的产假天数。
( W5 n' j2 {) q1 c; i$ T2 z. C7、生育补助属于双方协商事项,这个法律是许可的,故关键是看有无证据证明协商一致,因此,如协商一致的,再要求退回可能比较棘手。" U% _# s) S1 F# y
8、至于2倍赔偿金,不知道是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个要看单位有无违法解除的事实。3 B+ O8 ]" @) q- z
2 w* G) {* m4 ~6 [+ Q. x' F
   

点评

hongzhen  嘿嘿,以后要学聪明点了,到专家答疑贴了哈。谢谢安安他爹的。  发表于 2010-11-10 11:58  回复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10 + 50 不知道限制解除了没

总评分: 威望 + 10  金钱 + 50   查看全部评分

长期闭关修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