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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安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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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享王)公司能否调整哈欠猪的工作岗位?--已公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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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0:20:19 |只看该作者
PS:虽然已经公布答案了,但我还是觉得可以调换岗位。
现在很多公司都不允许公司内部员工之间恋爱的,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要调换岗位或者是公司,个人觉得很正常。
非常荣幸的见到了仰慕已久的“隔岸观火”,期待下一次的相聚!祝: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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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1:26:28 |只看该作者
好久不来,现在看答案,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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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23:46:14 |只看该作者
来迟了,不过正好看到了答案,又多学习了,深深谢谢安爸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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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3:25:25 |只看该作者
公司所有的制度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潜规则可以操作,但是当成依据太牵强
2011最给力,智者不是懂知识而是运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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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7:30:50 |只看该作者
我不太了解为什么,不过我也觉得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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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50:26 |只看该作者
首先该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其次,该制度是否已经公示,若两者都符合条件,则依据该制度是可以对员工做调岗处理的,但在调岗的时候需要注意保证调整前与调整后岗位的关联性,同时,要注意在该制度里是否有约定若不服从公司的调岗规定该如何处理.兹以为在合法(有制度依据)合理(调岗后职位的相似性)的前提下,若员工仍执意不服从调岗安排,则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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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05:4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楼 安安的爸爸 的帖子
真是见识了安爸的才华,后现代风格!还不忘每次配上一首伤感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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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36:25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单位也有单位的权利的,要合理设计和维护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进入或离开。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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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03:31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四种: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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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6:12:02 |只看该作者
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当然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啦!
案例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肯定不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和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四种: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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